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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简报2019年第5期

浏览量:17341   作者:  日期:2019/9/12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开展案卷材料自查活动,“比学赶帮超”全面推进大练兵活动

 

为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水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案卷材料自查和交叉执法指导活动的通知》(云环通〔2019116号)文件精神,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辖区内各分局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交叉评审评分细则》中的“判断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通过此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切实做到“全过程”练兵,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此次自查主要内容为2019年以来查处案件的案卷材料,全州共对99件行政处罚案件、20件配套办法案件(其中:查封扣押13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拘留2件)案卷材料逐项进行自查,从立案、调查报告、询问笔录、限期整改、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执法程序开始,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主体是否适合、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送达和执行情况是否合法等。通过自查,德宏州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能做到办案严谨、责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量合理、处罚适当,相关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卷宗归档及时。并严格按要求填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信息填报比较准确、规范,所有案卷材料均以原件扫描的PDF文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均包含了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材料。

在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法案件卷宗存在监察记录中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提出的监察意见不够明确,时限和要求含糊,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笔录制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发现的问题,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将责令有关负责人立即改正,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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