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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浏览量:24277   作者:  日期:2019/2/12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市环境污染纠纷。(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德宏州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州级和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 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全省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10)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8116日,单位基本性质为政府机关,单位属于综合事务管理机构,正处级,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在编人数31人,其中:机关编制13人,事业编制18人(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2个直属单位: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德宏州环境监测站(加挂德宏州辐射环境监测站和德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除德宏州环境监测站财务独立核算,环境监察支队纳入州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强化督察整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内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积极推动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管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提升全州环境质量。以打好我州10个标志性战役抓手,全力推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守护好德宏的蓝天白云和清新空气,保障全州土壤环境安全,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构建人水和谐美丽家园。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全州环境安全。

五是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规划生态空间强化环境管理基础,重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生态保护地的划定、调整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推行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资源开发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探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六是优化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规划环评,从规划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行政审批。

七是强化环保宣传,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要借鉴“谁执法,谁普法”的做法,在环保工作中做到“谁履职,谁宣传”,积极组织发动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宣传贯彻环保政策法规和管理各项要求。要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八是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主动谋划,统筹推进,继续推进现有项目,加大产业技术支持,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一户一策落实情况,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贫困户思想素质与科学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户贫困现状。

九是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底,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由社保发放工资)。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1.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1.18万元(本级财力721.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1.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208类05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208类05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9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11类0101项”--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6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 2110399项”—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的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等支出;

   “2111102项”—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监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

2111199项”—污染减排—其他污染减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强制性生产审核企业评估及验收等专项工作。

   “22102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的支出4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德宏州环境保护局预算总支出7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分别为:

 工资福利支出62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1类01款”--基本工资157.71万元,占总支出的21.87%,(其中:基本支出157.71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301类02款”--津贴补贴 223.23万元,占总支出的30.95%,(其中:基本支出22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0万元,占总支出的9.48%,(其中:基本支出6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41.04万元,占总支出的5.70%,(其中:基本支出4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3款”--奖金13.14万元,占总支出的1.82%,(其中:基本支出1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7款”--绩效工资120.26万元,占总支出的16.68%,(其中:基本支出12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类01款”--办公费4.08万元,占总支出的0.57%,(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

  “302类03款”--咨询费3.20万元,占总支出的0.4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302类06款”--电费3.50万元,占总支出的0.49%,(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07款”--邮电费16.80万元,占总支出的2.3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0万元);

  “302类11款”--差旅费14.88万元,占总支出的2.0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88万元);

  “302类13款”--维修(护)费2.48万元,占总支出的0.3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302类15款”--会议费1.5万元,占总支出的0.21%,(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16款”--培训费3.60万元,占总支出的0.5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占总支出的0.97%,(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26款”--劳务费0.60万元,占总支出的0.08%,(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8.08万元,占总支出的1.1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8万元);

 “302类28款”--工会经费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11%,(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4%,(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占总支出的3.14%,(其中:基本支出2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项目实施中采购的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费,对符合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事项,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增减变化说明

12018年和2019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7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68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6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22018年与2019年预算收入对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预算收入比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32.51万元,比去年增长4.72%,一是基本支出增加62.51万元,增长10.27%,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配套等刚性收入加大了收入。二是2019年预算项目资金比2018年预算项目资金减少30万元,比去年减少37.50%,原因是州级财力困难,全面压缩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经费减少。

(二)、预算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12018年和2019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7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68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6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22018年与2019年预算支出对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预算总支出7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8万元,占总支出的93.07%,与去年相比增加了62.51万元,增长10.27%,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配套等刚性收入加大了收入。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67万元,占总支出的88.38%,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0.9%;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6.93%,与去年相比减少30万元,下降37.50%,原因是州级财力困难,全面压缩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经费减少。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

2018年初预算数

2019年初预算数

较上年增减数

较上年增减%

变化原因

          

9.50

8.00

-1.50

-15.79%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年初没有做预算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0

1.00

-0.50

-33.3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

1.00

-0.50

-33.33%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

1

0

0

 

三、公务接待费

8

7

-1

-12.50%

 

国内公务接待费

8

7

-1

-12.50%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减少相关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5.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没有做预算安排;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33.33%,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费7.0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00万元,下降12.50%。从预算总体来看,下降的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业务支出,相应减少相关接待费用等方面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4.7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等。其中:办公费3.12万元、电费3.5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经费

    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7.2%以上;州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达到97.2%9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14.1%12.9%。在线监控平台异常数据巡查次数15人次,实现视频监控77家企业,101个监控点位监管全覆盖,优质水质指标达到95%

   2、企业排污许可审核工作经费

   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排污许可改革要求,2021年年底完成全州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中所有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使全州重点排污企事业达到持证排污、达标排污等达标率在85%以上。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保证了总量减排考核通过的一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我州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且核发完成的排污许可证在国家公示网站上公开,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该网站进行监督,加大的透明度,有效地监督企业排污情况,有效地从源头管理企事业的排污情况。聘请技术专家对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率达到90%以上,全州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的排污企业最终的发证率达到90%以上,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3、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经费

   加强全州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紧紧围绕云南省2019年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结合德宏实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7.2%以上;州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达到97.2%95%以上。出动监察执法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工作次数共计210人次,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90%

   4、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

   围绕污染减排总体工作思路,以实施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本着“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进一步稳固污染减排效果,每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确定公布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是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使企业找出浪费资源及产生污染的关键环节,并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基本实现源头控制及污染全过程控制,使物料流失及污染排放总量大为削减,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全面提高企业竞争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降低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德宏经济可持续发展。组织专家完成7家企业评估验收,使7家企业最终的验收达到85%以上,在201912月底以前完成省级下达的7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的评估验收。通过审核的企业每年节约生产成本30万元以上,硅冶炼企业每年节电50KWH以上。

 [附件: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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