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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及传真:0692-2132759 (德宏州环保局辐射科),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邮编:67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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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松坡水电站接入系统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勐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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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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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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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新建盈江县松坡水电站接入系统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3km,单回架设。导线型号为1×JL/G1A-185/30。全线共计新建杆塔12基,其中单回直线塔6基,单回路耐张塔6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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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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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输电线路施工期在塔基开挖、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产生施工噪声,主要由塔基施工及放线时各种机械设备产生。本工程线路主要在盏西镇境内山地走线,且塔基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2)本工程线路主要在山地走线,塔基施工点较为分散且土石方开挖量小,通过杆塔附近的植被遮挡、吸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运行期:(1)本工程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0m,可确保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10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2)本工程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可确保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要求。(3)本工程线路经过盏西镇芒南尖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可确保盏西镇芒南尖居民区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要求。(4)线路投入使用后,噪声源主要是110kV高压线的电晕放电而引起的无规则噪声以及输电线路的电荷运动产生的交流声,同时因高空风速大,线路振动发出一些风鸣声,对线路下方的噪声贡献值极小,因此本线路投产运行后对沿线声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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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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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110kV线路下相导线与非居民区地面的距离不小于6m,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不小于7m。 施工阶段:①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②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③施工单位在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运行阶段:①线路建成后,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②建设单位和负责运行的单位在管理机构内配备专职和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③工程投产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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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