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7年1月24日—2月4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浏览量:23177   作者:  日期:2017/1/24

关于2017124—24日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4日-2017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692212250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项目名称

盈江县滚朋羊一级水电站

建设地点

德宏州盈江县卡场镇

建设单位

盈江县博海电力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云南大学

项目概况

滚朋羊一级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20MW2×10MW),保证出力3103kWP=90%),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8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5450h。主要建筑物由取水枢纽(芭蕉卡取水枢纽和滚朋羊卡河取水枢纽)、引水系统(暗涵、引水渠道、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区枢纽(主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其中,在芭蕉卡河及滚朋羊卡河上筑坝取水,而石竹河上是无坝取水。而且,因在本电站厂坝区间修建了滚朋羊小一级电站,本电站实际的取水来自滚朋羊小一级电站的尾水。滚朋羊一级水电站工程于2007410日开工建设,2010530日工程全部完工,2010518日并网发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共9项,均满足要求,本电站对环评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已总体达到要求;德宏州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共有6条意见,其中,满足环保要求的有4条,基本满足要求的有2项,本项目对环评批复的执行情况已总体达到要求。具体如下:在滚朋羊卡河取水坝下游约15m处的引水渠上设置了两个生态放流孔,可下放0.126m3/s的生态用水,大于0.12m3/s的下放要求;此外,在芭蕉卡河取水坝右岸取水坝冲沙道右侧埋设了两根钢管,下放水量为0.068m3/s,大于0.029m3/s的下放要求。

本工程实际设了3个弃渣场,工程弃渣已按照水保要求进行堆放,并已进行了工程及植物措施,本项目水保验收通过并得到了水保验收批复文件(德水保许[2016]14号)。

厂区建有水冲式厕所及配套的化粪池,化粪池粪便定期请人清掏后作为农家肥使用,化粪池废水用于厂区周边菜地浇灌等。此外,在项目区内设置了生活污水收集过滤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的绿化等,运行期废污水没有直接排入河道。

运行期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没有外排。食堂泔水,集中收集至桶内,请当地农民定期清运喂猪等。

本电站废机油进行过滤处理后回用,将无法回用的废机油统一收集至废油桶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有处置协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调查的社会团体调查16家单位,个人调查32人;公参调查对象包括了本电站工程涉及的盈江县、卡场镇政府部门及草坝村委会东朋羊村村民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公众和单位团体均对本项目施工至今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满意。本电站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地区周边居民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总体上认为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拟审批意见

拟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名称

盈江县滚朋羊二级水电站

建设地点

德宏州盈江县卡场镇

建设单位

盈江县博海电力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云南大学

项目概况

滚朋羊二级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24.8MW2×12.4MW),保证出力4.223MWP=90%),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982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570h。主要建筑物由取水枢纽(滚朋羊卡河取水坝、乌鸦卡河取水坝)、引水系统(引水渠道、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区枢纽(主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其中,在滚朋羊卡河及乌鸦卡河上有坝取水,而石竹河上是无坝取水。本电站主要是引用滚朋羊一级电站的尾水,此外,还引用一级电站滚朋羊卡河拦河坝下游河段的弃水、石竹河的水及乌鸦卡河的水进行发电。滚朋羊二级水电站工程于2008910开工建设,201185工程全部完工,2011812并网发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共7项,均满足要求,本电站对环评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已总体达到要求;德宏州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共有8条意见,其中,满足环保要求的有7条,基本满足要求的有1项,本项目对环评批复的执行情况已总体达到要求。具体如下:

在滚朋羊卡河取水坝底部约1229.77m处埋设了一根生态用水下放管,其下放水量约0.015m3/s;此外,在石竹河取水口1240m处留了15cm×15cm的口,约下放0.1m3/s的水量,而且在石竹河取水口下游30cm处的引水渠左侧开了个槽(高程约1237m处),使得水流漫出引水渠,减少了电站取水对其下游的减水影响。

乌鸦卡河取水坝上则有一个开槽,尺寸为150cm×60cm。因该取水坝必须优先满足乌鸦卡河下游的农灌用水,因此,取水坝开槽处常年有水下放,既保证下游的农灌用水,也保持坝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根据现场调查,乌鸦卡河取水坝下游右岸约20m处有一条支流汇入,其水量约为0.05m3/s,乌鸦卡河取水坝以下也没有发生断流现象。

电站开工、发电至今,本电站涉及的厂坝区间的石竹河河段、乌鸦卡河取水坝下游均未发生断流现象。

本工程实际设了4个弃渣场,工程弃渣已按照水保要求进行堆放,并已进行了工程及植物措施,本项目水保验收通过并得到了水保验收批复文件(德水保许[2016]15号)。

厂区建有水冲式厕所及配套的化粪池,化粪池粪便定期请人清掏后作为农家肥使用,化粪池废水用于厂区周边菜地浇灌等。此外,在项目区设置了生活污水收集过滤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的绿化等,运行期废污水没有直接排入河道。

运行期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没有外排。食堂泔水,集中收集至桶内,请当地农民定期清运喂猪等。

本电站废机油进行过滤处理后回用,将无法回用的废机油统一收集至废油桶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有处置协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调查的社会团体调查16家单位,个人调查问卷26份;公参调查对象包括了本电站工程涉及的盈江县、卡场镇政府部门及草坝村委会吾呀村、东朋羊村的村民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公众和单位团体对本项目施工至今采取的环保措施表示满意。本电站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地区周边居民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总体上认为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名称

德宏州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苏典乡

建设单位

盈江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报告书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德宏州闻道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项目概况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位于德宏州盈江县苏典乡境内。高河一级水电站紧接挖苦河三级电站尾水,为挖苦河、高河等流域开发的第四个梯级电站,规划河段由挖苦河与大巴江汇口至勐戛汇口处19.18km河段,主要任务为发电,无其他综合利用要求。 2006731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德发改基础[2006]344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通过了《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批复,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5kW2×7500kW),保证出力4214kW,多年平均发电量7502kW?h,年利用小时5000h。项目于200694获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德环许准(200622号,同意项目建设。为充分利用高河、挖苦河流域丰富的水资源,建设方在建设初期向发改部门上报了调整装机容量的请示,在维持原取水口,坝址,隧道等设计不变的情况下,将装机容量扩大为21000kw2×10500kw),比原设计装机容量15000kw2×7500kw)增大6000kw,单机增容3000kw。可研设计最大坝高为5m,取水量、蓄水位未发生改变。2007716,经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德发改基础[2007]366号),同意盈江县高河一级电站装机由1.5kW调整为2.1kW(2×1.05kW),保证出力9214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502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5001h。项目装机容量发生改变后,建设方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变更环评手续。201511月,盈江鸿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大学编制《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61226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高河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德环审〔201687号)。

项目于200512月动工建设,2009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9617.33万元,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4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22%。目前,该电站设备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德宏州环境监测站对电站取水口(挖苦河三级电站尾水)、电站取水口(高河支流)、电站取水口(纳箐河)和厂房尾水处四个监测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质均达到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质。取水口与尾水中各项指标相比,二者无明显变化。因此,运行期电站尾水排放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

2)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纳菁河为0.09m3/s,浪速河为0.02m3/s。据现场调查,纳箐河拦河坝未设计埋水管,采用冲沙闸提升开闸放水,无法保证坝下游河道有一定下泄流量的方法来保证河道生态用水。浪速河取水口在保证当地村民生产用水的前提下进行取水,目前已经不再使用该取水口,运行期间未出现过用水纠纷。且两个取水口下减水河段间有部分溪流汇入,现场调查未发现减水河段有断流现象,不会对河段的水文情势产生太大影响。

据现场调查,高河一级水电站坝址到厂房的减水河段,压力管道至厂房间均无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需求。故电站的建设对水资源的利用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3)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生活区垃圾收集池并进行妥善处理。食堂内设置泔水收集桶,收集后的泔水由当地农民清运用于喂猪。电站运行期检修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和变压器油,根据现场调查,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进行收集后用滤油机进行过滤后回用,对不能使用的废机油装入废机油收集桶统一收集存放于危险品存储室,收集后交给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4)水电站的运行产生的食堂废气较少,且周围空气流动性较好,所以该电站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厂界北侧噪声均超标,夜间的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和北侧均噪声超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四周噪声来源主要为发电机组及河流水声,由于厂房周边的范围广、空间大,产生的噪声易于扩散、传播和衰减,且电站评价范围1000内无居民点分布,因此电站产生的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5)该项目实际设置5个渣场,分别为1#3#4#5#6#弃渣场,处置弃渣量为3.87m3。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于20129月通过德宏州水利局水保竣工验收批复。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渣场进行平整并种植树木,目前已稳定恢复。建设方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护和植物措施,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公众意见的调查结果,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总体反应为满意。

团体部分:100%的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100%团体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并支持项目建设;个人部分:96.7%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00%公众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并支持项目建设;100%的公众对该项目所做的环保工作满意,100%的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好。被调查团体对象主要提出加强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被调查个人对象对该项目无意见和建议。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名称

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及德宏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芒市营水路东侧

建设单位

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教育局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验收监测表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位于德宏州芒市营水路东侧。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8万元,占地面积5333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综合楼、实训楼、图书馆、食堂2#3#、学生宿舍、教师值班宿舍及其它教学辅助建筑。同时配套建设1个塑胶环形跑道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和室内体育馆。绿化面积为227110.3m2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校区已进行了“雨污分流”,设置了隔油池、化粪池、建设了污水处理站。

2.废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项目区不使用锅炉采用了电能、空气能热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3.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已合理布置了噪声源并采取隔声、降噪及减震等措施;根据验收现场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区采取了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每天清运处置。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及危废暂存容器。设置了泔水桶4个,垃圾收集桶12个。

5.绿化:项目校区的绿化主要以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为主。实际绿化面积为227110.3m2符合整个项目的规划要求。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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