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692—212250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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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财富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与阔时路交界处 |
建设单位 |
云南邦实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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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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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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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总投资11307.80万元,环保总投资8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3%。用地总面积11102.71平方米。项目土地规划性质和用地指标:容积率为3.36,用地为商业住宅。本项目是商业住宅相结合的建筑群,整个项目区由1层至15层不等的建筑物构成,住宅位于商业之上,一至三层设置不同面积档的商铺以及公共设施,四层以上是住宅区,通过内部电梯连接。3层以下建筑物连接成一体,3层以上建筑物可明显划分,10层建筑物有6栋,15层建筑物有一栋,整个项目建筑总面积为38620.0 m2。一层沿街商铺在43m2至120 m2之间,二层商铺面积在25 m2 至138 m2之间,三层商铺面积在44 m2至138 m2之间。共计面积13521 m2。四层以上均为住宅,设计总户数为168户。含公摊面积共计16340.3 m2。地下停车位167个,面积5866 m2,同时设置地上临时停车位4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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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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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建立雨污分流系统;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三级标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小区居民都安装了油烟机,对产生的油烟进行统一收集,通过排气管道高空排放;该项目地下车库安装了机械排风,对汽车尾气进行处理;
3、项目合理布置声源(水泵房、配电房等),并对高噪声设备必须置于封闭的隔间,项目西和北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西和北侧达到4a类标准;如项目区域内开展商业促销活动时严格按照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进行;物管公司按时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4、该项目在建设和装修时外墙都采用膨胀聚苯薄板抹灰、浅色涂料处理和表面磨砂处理,没有带有玻璃幕墙的建筑;
5、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盈江县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6、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是5.54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是0.352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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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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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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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曼悠河一级水电站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支那乡崩董村崩董下寨社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源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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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调查报告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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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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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曼悠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位于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境内槟榔江三级支流曼悠河上,地理坐标:东经97°43′-97°54′,北纬24°51′-25°06′,坝址分别位于曼悠河左岸支流中岭河上和右岸支流干沟河上。电站为无调节引水式开发电站,以发电为单一目标,中岭河水通过1#引水明渠引致2#坝处与干沟河水一起由2#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引至压力前池后发电。电站装机容量为5MW(2×2.5MW),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拦河坝、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压力前池、泄水道、压力管道、发电厂房、生活用房等。该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工程完工,总投资:4260.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11.39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公司于2015年9月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认真执行了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整个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有关批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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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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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收集至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未加酸性物质)、不外排,泥沙就近送至弃渣场,工程结束后简易沉淀池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
2、施工人员使用旱厕,旱厕请当地农民清掏,粪便供当地农民农用;其他生活污水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加强水轮机等机械设备保养和维护,未发生过漏油污染事件。
4、高含油废水经油过滤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后用于绿化和菜地浇灌。
6、按环评要求“在电站引水渠渠头处修建无闸门放水管道设施”下泄生态流量,试运行后管道被泥沙阻塞无法下放生态流量,采取于冲沙闸门底放置永久隔墩、留出下泄槽(宽1.0m、高0.01m)的方式下放生态流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按相应标准直接经济补偿当地村委会和村民,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覆土植被恢复。
2、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环保宣传标示牌、培训教育等加强施工人员和电站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制定管理、奖惩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杜绝乱砍滥伐行为、减少植被破坏等,做好了生态保护工作;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植被恢复;3个渣场实施水保措施(1#渣场未启用),工程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覆土、种植水冬瓜、西南桦等进行植被恢复。
3、加强宣传教育,未捕捉、猎食野生动物;工程完工及时恢复生态环境。
4、1#、2#坝生态放流设施做到连续放水,保证生态流量;施工期生活污水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菜地和绿化、不外排,旱厕粪便和化粪池沉渣请当地农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施工迹地、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种植植物恢复生态;加强监督管理,未发生电鱼、炸鱼、毒鱼和捕食鱼类现象。
5、制作宣传牌并对施工人员和电站员工进行动植物保护、森林保护、环境保护等教育,未猎杀野生动物;按照环评提出要求做好噪声、粉尘控制和污水处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水土保持资金已纳入电站投资计划,水保措施已通过验收。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机械并加强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禁止大型车辆和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进行运输和施工活动;修整对外交通道路时控制施工量,不影响村民通行;空压机等尽可能采用吸声材料隔声;使用符合标准车辆,运输车辆不超载,通过居民点时限速禁鸣;严格按要求施工,减轻放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为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配备耳塞和耳罩,保护施工人员健康。
四、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散料运输车辆实施防漏和遮盖措施;使用机械尾气排放等符合国家标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
2、非雨天定期对施工区和运输量大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已对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
4、采用湿式凿岩方式;水泥袋装运输,装卸时防止散袋;细骨料堆放时使用篷布等进行遮盖。
5、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督促做好个人卫生。
6、运行期厂区生活使用清洁能源:电。
五、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桶经常消毒杀菌;生活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外售,果皮、剩菜剩饭等农民拉走喂养牲畜,其余量少、收集后运至弃渣场掩埋。
2、运行期设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可回收的外售,果皮、剩菜剩饭等农民拉走喂牲畜,其余量少、堆存于自建垃圾池内沤肥用于绿化。
3、弃土弃渣按要求送至弃渣场堆存,未发生随意堆置或倾入河流事件,但弃渣场位置和设计建设发生变更:厂房至坝址处原有乡村土路整修工程量较大,原计划堆置于1#渣场的弃渣用于整修道路,施工期未启用1#渣场;施工时未启用施工支洞,原计划堆存于支洞处3#渣场处弃渣部分于2#渣场处堆存,建设时增大了2#弃渣场规模;建设单位于隧洞出口附近建设3#渣场用于堆存部分隧洞弃渣和前池开挖弃渣;原计划建于旱地处4#渣场变更至厂房下游,原计划堆存于4#渣场弃渣部分用于回填生活用房区和整修道路,建设时缩小4#渣场规模。
六、水土保持方案措施
1、拦河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导流,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开挖边坡进行锚固;引水渠道开挖边坡采用薄膜覆盖(面积1500m2),及时衬砌,完工后周边撒播草种;引水隧洞首尾开挖边坡进行锚固;前池施工周边设排水沟及时排除雨水,开挖边坡进行锚固,临时占地区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压力管道开挖边坡锚固,临时占地区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厂房、生活用房施工周边设排水沟及时排除雨水,周边植树,临时占地区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2、施工期生产生活区周边设置排水沟排除雨水。现已拆除临时建筑、对土地进行清理和整治,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3、种植西南桦、水冬瓜恢复道路两侧植被,当地气候条件较好,目前道路两侧植被长势良好。
4、实际施工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弃渣运输临时拦挡和遮盖以防弃渣洒落。
5、对引水渠边坡开挖区进行临时覆盖,对生活区、弃渣场区及周边撒播草籽临时覆盖;表土暂存于弃渣场一角,后续用于覆土;渣料用于整修道路等,其余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及时清运洒落物和进行林草管护。
6、施工期充分考虑开挖渣料的综合利用和运输便利,对弃渣场规模和位置进行了调整,配套的拦渣墙、截水沟等水保措施也作出相应调整,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已对弃渣场进行了植被恢复措施。本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已通过验收,取得准予验收的行政许可。
七、人群健康保护对策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以防感染传染病人员进入施工区;做好施工生活区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
八、环境管理监理对策措施
1、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施工监理单位对环保措施工程进行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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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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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主要以向公众发放调查表(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20日)和张贴告示(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见图8-1)的形式进行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对象针对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周边群众、当地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调查表分为社会团体和个人部分,个人部分共发放调查表50份,收回调查表50份;社会团体共发放调查表10份,回收调查表10份。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发现,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无一人反对。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受电站建设影响的下寨、中岭的村民,调查人群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公正客观,调查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众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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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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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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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古里卡河水电站 |
建设地点 |
古里卡河的中游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桂盈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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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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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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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卡河流域开发为一级开发,古里卡河水电站为无调节引水式开发水电站。项目实际总投资9287.05万元,环保投资54.76万元,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原设计方案的机组台数由2台(2×6300 kW)调整为3台(2×3200 kW +1×6200 kW),仅调整装机台数及降低单机容量,电站总装机容量(12600 kW)不变;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建设拦河坝(坝高9米)、引水隧洞(2135.42m)、压力管道(1692.8m)及电站厂房(主厂房尺寸(长×宽×高)为50m×15m×12m,副厂房尺寸(长×宽×高)为12.5m ×15m××5.4m,升压站长25m、宽11m,出线有35KV一回。)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年12月完工,2015年1月并网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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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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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期施工废水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通过混凝沉淀法的废水处理和重力浓缩后重力过滤脱水沉淀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外排,泥渣每5天清运1次,处理干净后泥渣运至附近渣场。混凝土加工系统废水采用简易滤池,滤池出水端和滤料承托层为活动式,处理后出水外排,泥渣外运至渣场。施工期间机修废水采用1套油水分离器处理含油废水,废水处理后外排,沉渣脱水后外运至渣场。
②施工期生活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队伍搭建旱厕,少量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地浇灌。
(2)运行期
电站厂房区现在有极其少量的值班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树木、草地的灌溉,没有排入大盈江。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其中饮料瓶、废纸等可回收部分垃圾经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单位,果皮、蔬菜等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可用于耕地堆肥,不可回收部分集中在远离水体的垃圾池进行填埋处理。项目垃圾池未进行加盖,容易导致因雨水淋漓造成的污染物流失,污染地表水体,因此要求垃圾池池顶加盖处理。
2、环境空气
(1)施工期
①施工单位自备有消烟除尘设备,严格控制进场施工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
工机械严禁进场。在施工期间没有使用陈旧、报废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邀请维修单位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加注优质燃油,并定期到盈江县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②爆破开挖粉尘的消减与控制措施
钻孔、爆破全部采用湿式作业工艺,局部小范围内的露天爆破均采取作业前,在爆破面洒水和草袋覆盖爆破面。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全部做到自我防护。
③砂石骨料加工与混凝土加工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措施
砂石骨料采取湿法破碎,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测;机械粗骨料加工采用闭路循环破碎后再进行筛分。混凝土配料,全部采用湿装至搅拌机的工艺。在加工系统附近,采用洒水降尘的方法,结合水保措施在加工系统外围种植水冬瓜、芭蕉等植物。
④交通运输粉尘控制措施
在水泥等材料装卸运输过程中,全部采用加盖篷布的密封运输方式,防止撒漏、飘散,装卸采取相应的洒水措施。项目区内的公路采取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养护、维护、清扫、洒水、设置限速牌等;工地设置专门洗车场,所有车辆离开工地前,均对车辆底盘、轮胎等冲洗干净。
⑥工地环境卫生实行班组负责制,“谁施工、谁清扫”,做到人走场清,尤其是干季,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
⑦多尘物料堆放在露天堆放时均采用小角度堆放,且在四周、上部采取篷布覆盖的措施,在周围适当加湿处理。在干燥天气施工,对产生的开挖料和施工料全部采用加湿处理。
(2) 运行期
根据现场调查,盈江县古里卡河水电站项目建成运行后,机组的运行不产生任何废气,大气污染物仅为厂房区厨房产生的油烟,厨房已安装了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过抽油烟机处理后对空气环境影响较轻微。
3、声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爆破、钻孔、开挖、混凝土拌合系统等产生的噪声,该工程在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交通噪声
施工车辆选用车况好的低噪声车辆,同时设置专人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源。施工车辆经过居民点时严格禁止使用高音汽笛,同时降低车速,减少鸣笛次数。夜间减少施工车流量,在工程坝址、生活区等交叉路口设立标志牌,严格限制工区内车辆时速在15km/h,并在路牌上明确禁止施工车辆大声鸣笛。
②爆破噪声
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采取定时爆破,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避免在夜间爆破。
③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全部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噪声污染;工地没有使用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
④工地没有高噪声段,在打钻、开挖工地,施工人员全部配发耳罩等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听力不受到损害。
4、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
经查阅施工期监理报告,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石方等。该工程在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生活垃圾处置方式
在各施工区设置临时垃圾堆放场,专人负责临时垃圾的管理,负责垃圾清扫、喷洒药水并根据垃圾种类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进行分类等。施工结束,工棚拆除时,及时清除周围生活垃圾,并对临时垃圾堆放地、垃圾桶、简易旱厕、污水坑等进行清除、回填、平整,实施生石灰进行消毒处理。
②建筑垃圾
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区的临建、混凝土拌合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地等场所进行清理、平整,建筑垃圾在弃渣场填埋处理,废铁、废钢筋等施工废料等进行集中回收,由施工单位带离工区外售回收商处理。
②土石方处置方式
古里卡河水电站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开挖土方量21781m3,石方量28782 m3,回填利用15570m3,综合利用量21781m3,产生弃渣总量21781m3,折合松方21781m3;项目施工期间共布置4个弃渣场,产生的弃渣全部堆至施工作业面相近的弃渣场进行堆放。4个弃渣场总占地面积1.738hm2,共可容纳个工点弃渣量6.92万m3,满足施工弃渣要求。调查范围内没有发现有渣土乱弃现象;堆渣时对拦渣堤进行了加高加固,完善了排水系统,并在渣场周围进行植树种草等,施工期间未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
根据现场调查,运行期电站厂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经调查,项目厂区仅安排值班人员住宿,非值班人员食宿均在芒缅河水电站生活区。项目内不设集中生活区和食堂,值班人员仅产生少量生活垃圾,项目电站厂区内已配置垃圾池,收集值班人员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其中饮料瓶、废纸等可回收部分垃圾经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单位,果皮、蔬菜等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可用于耕地堆肥,不可回收部分集中在远离水体的垃圾池进行填埋处理。项目垃圾池未进行加盖,容易导致因雨水淋漓造成的污染物流失,污染地表水体,因此要求垃圾池池顶加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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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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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问卷调查针对本项目进行,问卷分为普通公众及社会团体两个部分,本次共发放调查表格62份,调查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地的单位和群众,大部分调查对象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的回访对象,其中普通公众发放调问卷62份,收回52份,回收率100%;团体发放10份,回收10份,回收率100%。
群众问卷部分是:芒缅村、仙岛组村村民。
社会团体调查单位分别是:盈江县弄璋镇芒面村民委员会、盈江县水利局、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盈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盈江供电局、盈江县弄璋乡林业站、盈江县弄璋镇人民政府、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国电德宏大盈江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公众调查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
盈江县古里卡河水电站项目建设得到了所在地区周边居民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总体上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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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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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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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