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2122506;传 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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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瑞丽市工业园区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二期)开发建设 |
建设地点 |
瑞丽市工业园区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 |
建设单位 |
瑞丽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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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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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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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及规模:新建;以发展产业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发展产业,进行“两化互动,产城融合”,实现“安居与乐业”,因此本项目确定四大建设内容,即一是征地拆迁,二是市政道路及管网,三是场地平整、四是重点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3687.33亩。项目投资:151770.51万元;项目总工期6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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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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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基坑涌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处理回用于施工工艺和洒水降尘,预计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本次建设的征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及管网、重点项目建设等基础设施在运行期间无污水产生。不涉及污水总量指标。本阶段不涉及任何入驻企业。 规划区域各企业入驻后,园区新鲜水总用水量为236.22万t/a,废水总产生量为207.86万t/a,废水排放总量为124.72万t/a;污染物排放量为COD62.34t/a,氨氮3.12t/a,总磷0.01t/a。后期入驻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理和考核,不属于本阶段考核的总量指标。 本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已考虑了雨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后期各入驻企业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各企业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本工程建设的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一部分排入南端河,最终排入瑞丽江;一部分污水进入园区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但还未开工建设;园区规划中水处理站与污水处理站合建,但目前还未开展前期工作,也未开工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站未建成运行前,规划企业不得入驻,不得排放污水。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企业准入制度,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入驻本项目区域。各入驻企业项目环评阶段,须根据各项目的规模、污水特征提出相应的污水预处理方案,确保企业出水口水质达标排放。各入驻企业项目环评阶段必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污水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通过加强对项目区废水排放管理,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排水方案及排放标准情况下,项目区建设对区域内的地表水体南端河及其支流、瑞丽江的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建设期间,大气污染来源主要为场地平整、征地拆迁、路基工程、管沟开挖,土方回填、堆存、运输、材料运输、装卸、构筑物砌建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对于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2-3次,即可减少扬尘70%左右。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大气污染将随之消失。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是SO2、NOX、颗粒物等,另外还有垃圾中转站、中水站还会有恶臭,道路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本项目规划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主要的燃料采用天然气,产生的SO2、NOX相对烧煤要少。 由于目前入驻企业的规模和生产工艺尚未确定,污染物源强无法核算,本评价仅进行定性分析。具体项目入驻后,项目环评须着重对大气污染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入驻企业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要求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物,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排放总量还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入驻企业须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条件。 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项目区大气污染物须做到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有限。 3、声环境影响 工业园区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二期)实施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园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源的大小与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和设备类型密切相关,交通干道噪声大小取决于道路车流量、车速及主要运行车辆类型等。 根据规划,园区主要工业为珠宝玉石加工和电子电器生产装配。噪声源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园区内道路交通噪声。在企业入驻时,靠近规划居住用地、科研、办公用地等噪声敏感点一侧尽量布局噪声影响较小的企业;园区入驻企业必须采取自身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运营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建议企业与敏感点之间应有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 项目区主道路两侧主要布置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交通噪声对其影响较小。项目区域应种植以高大乔木为主的立体绿化带,削弱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区内交通管理力度,制定项目区内车辆低速行驶和禁鸣喇叭的制度,并加强道路路面修缮,尽量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各种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丢弃于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拆迁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废钢、可燃性废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土石方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开挖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工程回填,回填剩余的土石方用于工业园区内其他项目场地平整和回填、绿化。回用不完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土石方堆放场地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表土应与工程土石方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临时堆土场应合理选址。 项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运往瑞丽市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由企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临时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以规划实施后,只要措施得当,固体废物对周围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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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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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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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
(1)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 (2)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 (3)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加强车辆管理维护,冲洗车轮; (4)合理堆放建筑材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5)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6)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沥青混凝土拌合。 (7)在靠近居民点的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围挡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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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 |
(1)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挡水、截水、排水工程,避免污水汇入附近水体。 (2)项目基础的大开挖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安排在旱季进行; (3)设置沉砂池,收集生产和生活废水,循环利用和洒水降尘; 临时旱厕粪便污水定期请人清掏,用于周边林地和农田施肥,不外排。 (5)项目应加强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修理,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 (6)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任何方式排入附近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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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3)降低设备声级; (4)降低人为噪音; (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严格管理。 (6)项目施工期间打桩工序使用静压打桩。 (7)在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域,建设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8)尽量合理安排施工期,缩短施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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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废 |
(1)拆迁、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进行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2)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随意丢弃。 (3)项目应在场址内建设临时堆土场堆放该部分土石,并在堆土场下游修筑一道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4)项目产生的大量土石方不可能及时消纳,项目应在场址内建设临时堆土场堆放该部分土石,并在堆土场下游修筑一道挡墙、排截水沟、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另外,还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土石方被雨水冲刷和大风天气扬尘。 项目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产生永久废弃渣约1000m3,开挖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工程回填,回填剩余的土石方用于工业园区内其他项目场地平整和回填、绿化。回用不完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土石方堆放场地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表土应与工程土石方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项目实施产生的土石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处理,土石方堆放地点由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确定,同时须满足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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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 |
(1)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3)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道路等设施建完后,要注意保护边坡,裸露的土地应尽快植树种草,恢复植被,采取封闭措施,以防坍塌,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完成后,要实施绿化补缺工程建设,种植当地灌木和乡土树种,引进外来树种、草种时,需进行严格的检疫措施,以免感染和带来病虫害及造成外来物种侵入。 (5)严格安置工程设计,执行南端河上游支流保护工作,对支流自然汇流通道进行保留和整理,以保证自然汇流的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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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防治措施 |
(1)建设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作为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纳入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中。建设指挥部内应设置环境保护的有关机构,并明确其职能;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2)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3)严格管理,将施工期的环保要求写入施工合同,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时必须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加大环 保措施的执行力度,落实责任。 (4)各入驻企业进驻前,应依法办理环评手续,项目环评应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入驻企业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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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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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
(1)项目区雨污分流,雨水有组织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本项目区域入驻企业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一部分排入南端河,最终排入瑞丽江;一部分污水进入园区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各企业自建的化粪池、隔油池、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规模必须能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具体规模由各项目环评经论证后提出,入驻企业须严格执行。 (3)在设计、建造和运行中,加强管理,保证项目区管网的正常运行;制定紧急事故预案,防止问题出现时造成不良后果。 (4)各入驻企业必须设置规范化的污水排水口,规范化的雨水排水口。 (5)道路须加强两侧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的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6)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但还未开工建设;园区规划中水处理站与污水处理站合建,但目前还未开展前期工作,也未开工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站未建成运行前,本项目区域规划企业不得入驻,不得排放污水。 (7)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后严格按照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筛选入驻企业,只允许规划的珠宝玉石加工和电子电器生产装配入驻本区域,应禁止其他企业入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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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 |
(1)本项目管线工程已包含了天然气管线,禁止在项目区燃煤,燃料采用天然气、液化气,并辅以电作为供热能源。 (2)入驻企业食堂厨房安装油烟烟机。 (3)后期各入驻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执行。 (4)加强项目区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5)道路设置限速标识牌,尽可能地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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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
(1)各入驻企业在设备选型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连接采取柔性连接方式; (2)对高噪设备采取构筑物隔声;加强设备保养、润滑,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3)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靠近居民点道路两端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行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4)道路沿线做好绿化设计,重点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5)各入驻企业运行期噪声防治措施应按照项目环评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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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废 |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了垃圾转运站、废物箱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尽可能地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 (2)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化,经项目内分散布设的垃圾中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置。 (3)项目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通过脱水、稳定、杀菌等处理后,也可用于园区内绿化用肥或周边农村还田,从而得到综合利用。 (4)项目区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5)后期各入驻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执行。 (6)危废在规划区内暂时存贮,应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提出的防渗、防流失等措施以及对贮存场所构筑物要求。项目区内危废产生量较少,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项目环评应根据各入驻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提出具体处置措施。各入驻企业生产固废处置措施、处置设施规模应按照项目环评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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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下水 |
(1)项目设计和施工中重视产生废水处理系统,做好基础和地坪防渗(固化),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2)设计排水尽量采用重力流方式,不易造成积水,可减小废水下渗的可能性。 (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生产废水的处理,防止基坑积水。 (4)建设施工中须保证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 (5)污水管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沿线日常巡查、对易腐蚀的管网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防腐蚀措施,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入驻企业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准》(GB18597-2001)的规定设计建造,做好防渗措施,并由专人管理,正常情况不会对地下水质造成污染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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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态 |
加强项目区内绿化的建设,防治水土流失。但应注意在项目绿化过程中应优先选择乡土物种,不得引进外来物种,以免物种入侵情况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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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风险 |
1、各入驻企业正式投产运行前,制定正常或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和维修计划,并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操作规程等。 2、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及联动系统。 3、加强管理和培训。 4、天然气管道上方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和界桩,防止后期入驻企业施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破坏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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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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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众参与回收的调查问卷共计99份,其中社会团体10份,个人8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其他任何形式的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和措施建议。 调查结果: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社会团体、96.63%被访者赞成项目的建设,3.73%被访者认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通过对各种形式公众参与活动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公众对本项目的兴建是积极支持的。调查表的反馈意见基本上反映了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等问题的想法。广大群众在表示支持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说出了自己担心和忧虑的问题,如运行期间的恶臭和固体废物污染等;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影响等。关于参与调查的团体和公众所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予以采纳,工程设计建设时予以考虑,合理的应以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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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瑞丽市工业园区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二期)开发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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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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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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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