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692—212250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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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25000吨大米生产线 |
建设地点 |
陇川县户撒乡芒炳村芒来新寨 |
建设单位 |
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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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验收监测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德宏州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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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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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位于陇川县户撒乡芒炳村芒来新寨,户撒乡政府至户撒乡芒东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97051/98//、北纬24026/47//,主要从事粮食收购、加工、批发、零售。2010年项目计划在原年产5000吨精制大米的基础上扩大生产使精制大米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5000吨,并计划增加年产3000吨菜籽油生产线。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 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于2010年1月委托德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德环评字〔2010〕第11号)的编制,于2010年6月24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0〕54号)。年产精制大米25000吨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完工,3000吨/年油菜籽粮油深加工项目因生产原料来源不足的原因未进行建设。 项目2013年7月30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陇川县户撒乡福睿精米厂建设项目进行试生产的批复》(德环发〔2013〕221号),同意项目试生产,试生产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试生产期间,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但由于稻谷收购储备量很难满足加工时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所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延迟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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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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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其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由于米厂规模较小,在厂区住宿仅为业主家人,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小,现场勘察时未发现废水排放。目前厂区内建有一个旱厕和一个带化粪池的卫生间,生活废水经旱厕后用作农家肥,对当地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 2、废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粮食加工废气(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一体化系统处理,经布袋收尘处理后成无组织排放,经连续两天现场总悬浮颗粒物(TSP)无组织监测,厂界监测结果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即总悬浮颗粒物浓度(TSP)≤1.0mg/m3。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值),即总悬浮颗粒物浓度(TSP)≤0.30mg/m3。 3、固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生产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稻谷提升、稻谷清筛工艺产生的谷壳、米糠。谷壳通过再加工和米糠一道作为上等饲料,集中销售给养殖企业发展禽畜产业,利用率达到100%。厂内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填埋场处理。 4、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产生的噪声来源主要是风机、砻谷机、空压机、碾米机,企业对声源进行了合理布置,建了隔音棚,围墙上装了隔音板,夜间不生产,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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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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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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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