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9367   作者:dhepb_hpk  日期:2016/3/24

关于2016314-3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2122506;传 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项目名称

瑞丽市大通现代国际物流中心

建设

地点

瑞丽市姐告路南侧、B号路(瑞丽大道延长线)东侧

建设

单位

瑞丽市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57467.60m2(86.2),总建筑面积38604.58m2。主要建设驾驶员酒店、行政办公楼、服务用房、仓储用房及其他拍套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前期拆迁工程主要环境影响:拆除建筑物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运输产生的扬尘、拆迁燃油机械运转废气、运输车辆尾气;拆迁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拆除原有建构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二)主体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车辆尾气、装修废气。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暴雨径流。3、施工噪声:施工期间由于使用推土机、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运输等机械,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4、施工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1、废气项目内不设置员工食堂、酒店不设置餐厅、餐饮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车辆尾气、商铺招租餐饮业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异味等。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点为外租商铺业餐饮用水、办公人员用水、酒店住宿用水、驾乘人员用水、绿化用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外租商铺餐饮废水、办公人员清洁废水、酒店住宿废水、驾乘人员废水。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场区的货运车辆、备用发电机房、污水处理设施风机运行时的设备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95dBA),这些噪声均为不连续、间断噪声,具有瞬时。4、固废本项目只进行中转、通关手续办理和出关车辆的临时停放,不对货物进行分拣包装,因此无货物废弃包装物产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项目自身运营产生的办公垃圾、员工及驾乘人员生活垃圾、酒店住宿宾客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自建时);外租商铺经营产生的固废、外租商铺餐饮产生的隔油池废油、泔水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前期拆迁工程需采取的对策措施

1)拆迁废气防治措施在施工前,场界建设施工围墙进行围挡;在拆迁过程中,适时对场区进行洒水降尘,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采用土工布覆盖,进出场区时应限速行驶。

2)拆迁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夜间拆迁施工,拆迁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在东侧靠近阳光翠苑住宅小区处设立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车辆出入应远离东侧环境敏感点。

3)拆迁固废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应及时运至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主体工程施工期需采取的对策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项目施工区域应设置2.5m高的围墙。主体工程施工时,在四周设置防尘帷幕,采用全密闭式施工,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安全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的产生,防止扬尘污染。项目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其他建筑材料堆放应严格管理,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时设置1个施工废水收集池,容积为5m3,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工程完工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运营期需采取的对策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外租商铺拟经营餐饮时,餐饮经营单位需安装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置油烟,油烟经处理后经内置烟道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拟建设2个化粪池,总容积为100m3, 目建造110m3三级隔油池。项目内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进行设计和建设。

雨水由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瑞丽江

项目污水不可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时:项目内需建设隔油池、化粪池,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最终汇入瑞丽江。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再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及建造工作,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00m3/d

项目污水可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时

废水需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使用设施设备。备用发电机日常需加强维护,安装减震垫等;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拟采用地埋式,风机置于独立设备房内,日常需加强维护,安装减震基础、隔音措施等。

4固废防治措施

办公垃圾可回收的集中堆放,外售回收商处置,不可回收的收集在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员工、驾乘人员、酒店宾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化粪池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会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瑞丽市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关于瑞丽市大通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项目名称

芒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工程

建设地点

芒市

建设单位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芒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全长总计59.34公里,其中:A1型综合管廊长21.25公里;A2型综合管廊长10.08公里;B1型综合管廊长14.87公里;B2型综合管廊长11.15公里。总投资380447.69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土方开挖、回填土石方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二、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期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期混凝土保养时多余的废水还有暴雨地表径流,回用于项目区域道路降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用水等,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经过处理后对地表水无不利影响。三、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场地平整和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环境影响:管廊工程施工随着施工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过路面的整理、施工机械的退场以及道路绿化的实施也随之结束。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扬尘防治。每天定时洒水,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临时原料堆场进行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二)水污染防治:项在每个工程点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临时雨水沉砂池,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场地内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三)噪音防治:施工期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和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四)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芒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项目名称

芒市中心城区停车场

建设

地点

芒市

建设

单位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芒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芒市。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地面停车泊位:容量为 150 车位的点位有 2 个;容量为 200 车位的点位有 13 个;容量有 300 车位的点位有 23 个;容量有 400 个车位的点位有9 个,总泊位数为 13400 个,总停车场面积为 335000㎡。(2)立体停车场:立体停车场3 个,其中停车泊位容量为 300车位的有 1 个,停车泊位容量为500车位的有 2 个,总泊位数为1300 个车位,立体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 10850 ㎡,每个车库3 层,总建筑面积为32500 ㎡。项目总投资124851万元,环保投资512.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土方开挖、回填土石方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二、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期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期混凝土保养时多余的废水还有暴雨地表径流,回用于项目区域道路降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用水等,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经过处理后对地表水无不利影响。三、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场地平整和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扬尘的防治。施工场地架设围挡,每天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减少洒落;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材料、弃土弃渣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二)施工期废水的处理。项目每个停车场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临时雨水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或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四)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芒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项目名称

畹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建设

地点

瑞丽市畹町镇新合村委会和平村民小组

建设

单位

瑞丽市畹町嘉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9㎡(70亩),总建筑面积55413.14㎡,交易大厅主体结构主要为彩钢瓦钢结构,综合办公楼主要为混凝土结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贸区、水果区、商贸区、集贸区、蔬菜区、家禽宰杀区、仓库、停车场等八个功能区。项目建成后市场摊位共有400个,铺面共有62间。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废气(项目周边较为空旷,通风条件较好,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量较少,易扩散到大气环境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噪声(通过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时间,则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降至最小,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的较小)、固废(处置率100%);

  2.运行期环境影响:项目属于果品、蔬菜批发建设项目,项目区内主要使用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排放的废气较少,经采用地埋式水处理站和密闭式垃圾桶减少异味的产生,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①施工期:扬尘洒水抑尘;焊接烟尘、装修废气、喷漆废气、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选择合格的装修涂料,空气稀释、自然扩散。②营运期:汽车尾气、公厕及垃圾桶异味无组织排放,空气稀释、自然扩散;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异味无组织排放,选择合格的装修涂料,空气稀释、自然扩散。②营运期:汽车尾气、公厕及垃圾桶异味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地埋式建设;油烟经油烟进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从内置烟道经窗口外1.5m高的排气筒向外排放。

2.水污染物:①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雨天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处理后外排。②营运期:生活污水、小吃店污水经隔油池和宰杀区设置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污水一起进入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外排污水管网。

3.固废:①施工期:开挖土方弃土石方直接运往合理堆土场进行堆放,处置率为100%;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出售给废品站,剩余部分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和平村民小组垃圾收集点,处置率为100%;旱厕粪便由本村农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处置率为100%。②营运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处置率为100%;化粪池产生污泥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处置率为100%;家禽羽毛经收集后外售,处置率为100%

噪声:①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由于是内部施工,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②营运期:交通噪声、生活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墙体隔离,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瑞丽市畹町嘉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畹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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