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2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22日。
电话:0692—212250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2日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
|
1 |
潞西金矿氰化钠储存仓库项目 [附件: 潞西金矿氰化钠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芒市三台山乡勐丹村民委员会南虎村民小组鸭子山地 |
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体建设储存氰化钠300吨砖混结构仓库及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消防水池、消防事故池和围墙。项目仓库建成后可储存氰化钠300吨,存储氰化钠全部于潞西金矿内使用。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