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8日受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8日。
电话:0692—212250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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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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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御景华庭建设项目 [附件: 御景华庭] |
芒市州民一中初中部东南侧、自来水厂公司进水厂西侧 |
德宏州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68229m2,建筑面积90576.62m2。项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928.68m2,住宅建筑面积66403.9m2,地下室建筑面积21664.62m2,相关配套579.42m2,机动车停车位406个。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34.67%,绿地率35%。项目总投资26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1%。 |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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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