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浏览量:13761   作者:dhepb_hpk  日期:2014/12/24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陇川县章凤镇广山村(陇川县章凤制药厂内)。该项目2010年新版GMP再认证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动力管道建设(扩建生产车间、改造动力管道);购置生产设备和化验设备;改造净化系统。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为:片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片剂200000万片;胶囊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胶囊剂50000万粒;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二条,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40000万支;原料药(熊胆粉)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原料药(熊胆粉)1800Kg;年生产塑料瓶2000000个。项目拟总投资5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0.51%;实际投资57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286德宏州环保局环保局以“德环审〔201233号”文件对《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的建设。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91开工建设,201352基本竣工。项目于2013730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试生产的批复》,并于20137月至10月开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该项目生产线生产工况稳定,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产品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三、验收监测情况

(一)施工期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基本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期基本按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运行期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现有规模为10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

2项目废气及环境空气监测结论

项目配置锅炉一台,蒸发量为4t/h,燃料主要为煤,锅炉采用水幕除尘系统工艺进行除尘。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时段标准,烟尘浓度(折算后)≤200mg/m3(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时段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除厂界北(住宿区)20131014夜间超标0.5分贝外,其余监测点的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2)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环境敏感点设在距该厂最近的广山村直线距离约20米。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敏感点昼、夜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满足陇川县环境保护局(陇环发〔201241号)《关于对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核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的批复范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000092 t/a3.55/年,氨氮排放总量0.0000067 t/a0.59/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2/年<5.17/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0.81/年<3.15/年。

5、固体废弃物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区、办公区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项目区的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陇川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锅炉炉渣(包括脱硫石灰渣和锅炉除尘灰渣)用于蔗区道路铺垫、水泥厂回收;废机油用于锅炉燃烧;废药物、药品集中收集后由专人专门房间上锁保管。

 

 

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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