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陇川县章凤镇广山村(陇川县章凤制药厂内)。该项目按2010年新版GMP再认证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动力管道建设(扩建生产车间、改造动力管道);购置生产设备和化验设备;改造净化系统。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为:片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片剂200000万片;胶囊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胶囊剂50000万粒;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二条,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40000万支;原料药(熊胆粉)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原料药(熊胆粉)1800Kg;年生产塑料瓶2000000个。项目拟总投资5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0.51%;实际投资57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三、验收监测情况
(一)施工期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基本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在建设期基本按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运行期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现有规模为10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
2、项目废气及环境空气监测结论
项目配置锅炉一台,蒸发量为4t/h,燃料主要为煤,锅炉采用水幕除尘系统工艺进行除尘。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浓度(折算后)≤200mg/m3(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除厂界北(住宿区)2013年10月14日夜间超标0.5分贝外,其余监测点的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2)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环境敏感点设在距该厂最近的广山村直线距离约20米。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敏感点昼、夜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满足陇川县环境保护局(陇环发〔2012〕41号)《关于对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核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的批复范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000092 t/a<3.55吨/年,氨氮排放总量0.0000067 t/a<0.59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2吨/年<5.17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0.81吨/年<3.15吨/年。
5、固体废弃物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区、办公区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项目区的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陇川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锅炉炉渣(包括脱硫石灰渣和锅炉除尘灰渣)用于蔗区道路铺垫、水泥厂回收;废机油用于锅炉燃烧;废药物、药品集中收集后由专人专门房间上锁保管。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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