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2014年3月19日,德宏州环保局在陇川县主持召开了“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德宏州环保局、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陇川县环保局、云南甸川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德宏州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成立了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与会专家和代表经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在听取了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 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后,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陇川县章凤镇广山村(陇川县章凤制药厂内)。该项目按2010年新版GMP再认证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动力管道建设(扩建生产车间、改造动力管道);购置生产设备和化验设备;改造净化系统。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为:片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片剂200000万片;胶囊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胶囊剂50000万粒;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二条,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40000万支;原料药(熊胆粉)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原料药(熊胆粉)1800Kg;年生产塑料瓶2000000个。项目拟总投资5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0.51%;实际投资57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1.2%。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改变。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监测情况
2012年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以“陇工商字〔2011〕106号文件”同意云南甸川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2012年6月陇川县章凤制药厂委托德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6日,德宏州环保局环保局对《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以德环审〔2012〕33号文件进行批复,同意项目的建设。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13年5月2日基本竣工。项目于2013年7月30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试生产的批复》,并于2013年7月至10月开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该项目生产线生产工况稳定,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产品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一)施工期
建设方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生产设施中配置了相应的装置。经现场询问建设方、走访周围群众以及查阅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陇川县环境监察大队施工期监察现场记录得知,项目在建设期基本按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运行期
1、水环境
(1)废水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②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各工序中间产品的清洗废水和地面设备的冲洗废水,经现有装置规模为10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
2、大气环境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配置锅炉一台,蒸发量为4t/h,燃料主要为煤,锅炉采用水幕除尘系统工艺进行除尘。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浓度(折算后)≤200mg/m3(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限值要求。
3、声环境
(1)治理措施
该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了合理的安置,避免了搞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加强了设备的维修力度,力保设备正常运行。
(2)噪声监测结果
①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除厂界北(住宿区)2013年10月14日夜间超标0.5分贝外,其余监测点的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②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环境敏感点设在距该厂最近的广山村直线距离约20米。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敏感点昼、夜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活区、办公区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项目区的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陇川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锅炉炉渣(包括脱硫石灰渣和锅炉除尘灰渣)用于蔗区道路铺垫、水泥厂回收;废机油用于锅炉燃烧;废药物、药品集中收集后由专人专门房间上锁保管。
5、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满足陇川县环境保护局(陇环发〔2012〕41号)《关于对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核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的批复范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000092 t/a<3.55吨/年,氨氮排放总量0.0000067 t/a<0.59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2吨/年<5.17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0.81吨/年<3.15吨/年。
6、环境管理
陇川县章凤制药厂对环境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加强了对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环评》及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并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环保制度,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运转正常,已实施的环保措施及设施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三、验收结论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该项目能够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较好地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工程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污染措施,目前,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已基本落实。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下一步需完善的部分
(一)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厂区的环保宣传和职工的教育,确定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二)加强对厂区环境的整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类场的要求对固体废物堆场进行管理,并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进一步加大噪声的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危险品库的日常管理,做好环境风险的防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同时进行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工作。
公示期为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31日。
电话:0692—2122506;225801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GMP再认证技术改
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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