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县博源选矿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浏览量:10949   作者:dhepb_hpk  日期:2014/12/24

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县博源选矿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盈江县博源铅锌选矿厂项目位于盈江县新城乡,该选厂占地22亩(实际占地35亩),建设规模为一条300t/d的选矿生产线,配套建设总库容为30.3843m3的尾矿库,工程计划总投资310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06万元,占总投资的11.77%。工程实际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92万元,占总投资的36.6%项目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改变。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监测情况

20115月委托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所完成了《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博源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93德宏州环保局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德环许准(200727号),同意盈江博源选矿厂项目建设。2014126,德宏州环保局同意盈江县博源铅锌选矿厂项目试生产,试生产日期从2014126201442620145月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目前该生产线生产工况稳定,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一)施工期

建设方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生产设施中配置了相应的装置。经现场询问建设方、走访周围群众以及查阅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盈江县环境监察大队施工期监察现场记录得知,项目在建设期基本按环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运行期

1)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值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考核。

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项目监测期间在厂界四周设置四个噪声监测点,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环境噪声监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考核。

3)地表水监测结论

项目监测期间在项目区上、下游设置了2个监测点,上下游监测结果BOD5在监测期间超过GB/T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标准,其余项目在监测期间达到GB/T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标准。

该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外排,所有洗、选矿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用于绿化不外排;且项目区水池已做防渗处理。项目区下游与上游相比水质情况变化不大,该项目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4)项目观测井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水标准评价。监测期间项目上、下观测井水质所测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类水标准。

5)尾矿危废监测结论

项目尾矿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区洗选尾矿,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废弃物。

6、公众影响

根据公众意见的调查结果,对本项目的建设,公众对项目的总体反应较为满意,100%的个人调查对象对该项目满意 ,团体调查对象对该项目基本满意。无反对意见。

7、环境管理

该工程设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制订了事故风险防范组织系统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江博源选矿厂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污染治理。经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在建设期间,未造成大的影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监测结果真实可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制订了事故风险防范组织系统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该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期为2014731——2014810日。

电话:0692—21225062258016

传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环境保护局(678400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