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 8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申请书》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和《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于2020年 8月17日作出419.200MHz、419.2125MHz、419.2250MHz、419.2375MHz频点的行政许频点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德无频许字〔2020〕2号)现予以公开。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7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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