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无管 许准字〔2017〕第 0001 号
芒市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于2017年6月5日提出的设置调频广播行政许可申请,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已于2017年6月6日受理。经审查:
你单位提出的频率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新增调频广播使用无线电频率(105.1MHz)的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有效期自2017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3日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德宏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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