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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72524   作者:  日期:2021/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分管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责任人,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加强财务公开。2020年经州财政局审批后,州供销社对部门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公示,包括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01231日,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82条,新设立法制专栏”1个,公示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13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其他处理

()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在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动态性较强。在全州供销系统工作中,只要有需要公开的各种信息和日常规范文件,我社都尽量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的情况。因为信息工作只有一个人负责,人手不足,有时会出现因出差,在信息的更新上有时存在不太及时的情况,在制度建设和管理办法上有些粗放,没有被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认真严格按照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定,完善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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