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石灰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送达时间截至2026年6月29日18:00。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44附9号
邮政编码:678400 联系电话:0692-2109076
附件2: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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