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委托云南德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芒市同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的公示稿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帆
联系电话:0692-3990374
附件1:芒市同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附件2:芒市同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户育石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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