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德宏州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2-18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德宏州对人居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特别是非法占用使用土地等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如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宗、违法占用耕地158宗;陇川县仅2022年就新增违法图斑90个,面积283.28亩。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安全。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和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在集中连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标志牌和界桩,使耕地保护区域显现化,让群众方便查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
(二)建立健全执法“严起来”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充分调动村集体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动态巡查力度,始终保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针对盈江县、陇川县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耕地,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逐个图斑、逐个项目落实整改,按照先易后难原则,2024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整改任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对符合办理完善用地手续的,组织发改、交通、能源、水利、工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确保项目用地报批所需要件、指标、经费等落到实处,及时组织报件上报审批;对需要拆除复耕的,及时组织拆除复耕;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分别由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发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995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二)严格落实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构建四级土地违法行为巡查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处置新增非法占耕问题。2025年以来,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累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00次,出动执法人员1859人次,查办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92件,罚款1218.84万元,有效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三)扎实整改反馈的违法用地问题。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排查具体情况,核清项目建设现状、占用情况及规划符合性。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违法占地问题,依法依规推进查处、拆除和复耕工作;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问题,畅通审批渠道,加快组卷报批,目前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宗已拆除、违法占用耕地158宗已完成整改;陇川县2022年新增违法90个图斑、面积283.28亩均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至26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692-3990543。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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