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18)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190   作者:  日期:2025/12/12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德宏州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2-18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德宏州对人居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特别是非法占用使用土地等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如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宗、违法占用耕地158宗;陇川县仅2022年就新增违法图斑90个,面积283.28亩。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安全。

三、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和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在集中连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标志牌和界桩,使耕地保护区域显现化,让群众方便查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行为。

(二)建立健全执法严起来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闭合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充分调动村集体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动态巡查力度,始终保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针对盈江县、陇川县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耕地,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逐个图斑、逐个项目落实整改,按照先易后难原则,2024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整改任务,202512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对符合办理完善用地手续的,组织发改、交通、能源、水利、工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确保项目用地报批所需要件、指标、经费等落到实处,及时组织报件上报审批;对需要拆除复耕的,及时组织拆除复耕;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分别由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发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995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二)严格落实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构建四级土地违法行为巡查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处置新增非法占耕问题。2025年以来,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累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00次,出动执法人员1859人次,查办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件92件,罚款1218.84万元,有效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三)扎实整改反馈的违法用地问题。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排查具体情况,核清项目建设现状、占用情况及规划符合性不符合保留条件的违法占地问题,依法依规推进查处、拆除和复耕工作;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问题,畅通审批渠道加快组卷报批,目前盈江县2021年以来就发现违法建筑19已拆除、违法占用耕地158已完成整改;陇川县2022年新增违法90个图斑面积283.28均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公示期:20251212日至26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692-3990543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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