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依法治州办: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
2024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立法项目,期间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州人大、州司法局开展好地方立法及有关条例、政策、规章制度草拟等工作。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5月20日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的报告》《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情况报告 》。2月19日局分管领导参加了州人大组织的关于《德宏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3月12日—15日局分管领导参加了州人大组织的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3月20日向州政府办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同时,也及时向州司法局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反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反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草案)><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草案)>修改意见的情况反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二次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情况反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情况报告》。
(二)全力抓好守法普法工作
1.积极配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并做好整改落实。
一是做好2023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关于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德治州办〔2024〕1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安排部署,于2024年3月11日制发了《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德宏州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时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是做好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德治州办〔2024〕7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对照督察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于7月30日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便签〔2024〕114号)。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根据《关于开展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德普办〔2024〕11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10月18日制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梳理总结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自查自评报告》。
3.加强“以案释法”,认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开展好“以案释法”工作。
二是利用媒体、微信、政务平台等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工作。2024年4月22日、5月11日分别将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至单位微信群,请全体干部职工以案释法进行学习借鉴;6月24日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栏发布1个“以案释法”案例,总发布典型案例数13个。
三是分别于5月21日、8月14日、10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2024年线上旁听庭审案件活动2次,现场旁听庭审1次,通过观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用法的依据来武装头脑,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依规。
4.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严格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基层及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9次。分别为:1月10日到挂钩点象滚塘开展“党建交流聚合力,融合互助促提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4月3日到挂钩社区(三象社区)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活动;4月22日联合芒市自然资源局一同开展了主题为“守护七彩云南生态 抚平云岭大地‘伤疤’”的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5月23日联合芒市自然资源局在丙午社区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宣传;6月14日联合芒市自然资源局到芒市街心花园开展了2024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宣传活动;6月25日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8月29日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9月19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芒市自然资源局到芒市风平镇农贸市场开展2024年“质量月”宣传活动;12月4日联合芒市自然资源局到轩岗乡和谐村开展全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5.开发制作普法宣传产品。
为全面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主题普法宣传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了印有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字样的便携袋2000余个、小扇子1000余把、钥匙扣1000余个、宣传册5000余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产品,用于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进行发放。
6.严格落实州级党政机关落实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制度。经核实,我局目前暂无具有法律资格(律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三)全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规范化
1.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
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2.规范重大决策事项。
结合部门职责修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将自然资源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体会审决策。2024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召开23次党组会、9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认真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30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规定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2.严格规范执行重大决策程序。
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4年,主持召开23次党组会、9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2024年度我局未发现财政、审计监督存在重大问题。
3.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关于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会议的通知》(云自然资执法便函〔2024〕36号)要求,2024年3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培训。
二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
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德宏州司法局转发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专人负责,结合本部门权责和监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编制本部门“减免责清单”。
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案卷评查等工作。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作出重大决策前,首先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为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明确立案查处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查处效能和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经7月15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德宏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审委员会,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2024年2月7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定实施监管抽查计划任务2项(测绘质量检查、地理信息安全及涉密测绘成果检查),该2项计划为新增计划项。6月24日,2项计划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7次局务会听取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各项抽查任务。
(3)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许可类行政执法案卷269宗,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卷宗70宗。经认真组织评查后,按要求遴选了2宗行政许可案卷报州司法局评查后均为合格卷宗,4宗行政许可案卷、3宗行政执法查处案卷报省厅评查后均为合格卷宗。
(4)完成“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录入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开展有关工作,2023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4次。其中,行政许可的9件已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率为100%。二是2024年组织符合条件的8名工作人员报名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并在“两法衔接”平台报名更新有关信息。三是截至12月19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行政许可15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2次。已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率为100%。
(6)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工作。一是认真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2024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若有均由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单位负责人应诉率达到100%。二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诉讼案件办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加强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收到法院司法建议1份,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德中法建〔2024〕4号)。接到建议书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所提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深入县市开展调查研究,于2024年4月28日反馈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谷地林地权属纠纷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报告》;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德检建〔2024〕6号)。收到建议书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究,深入盈江县、梁河县开展调查调解,于2024年11月28日反馈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德检建〔2024〕6号检察建议书的答复》。不存在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况。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治州委〔2021〕2号)要求,全力配合州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
(7)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及时对自然资源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法治剖析并开展源头纠治,并按时报送了《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行政登记注销行为违法的典型案例》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急企业之所急 解企业之所忧》。
(8)认真组织完成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于2024年2月28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轮训计划方案的通知》,推出系列专题讲座,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系列专题讲座分内容、时序由州局涉及科室负责。把业务培训与专题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筹备,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切实保护耕地等方面切题,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专题讲座成果,适时开展培训。截至6月30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公共法律知识(20学时)、业务知识(28学时)和行政执法技能(4学时)培训8次,共计52学时,2165余人次参加。通过开展系列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效率,强化了学用结合,实现课堂教学、问题研究和实地调研的有机结合,增强了干部培训的生机与活力。
(9)及时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认真梳理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2月6日上报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清单》。
二是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2月29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德宏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方案》《德宏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9月14日向州司法局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1.荣获国家、省与法治建设工作相关的通报表彰。
(1)2024年12月4日,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示《拟通报表扬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扬耕地保护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云南省耕地保护工作优秀集体: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2024年8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621号),云南芒市“7.19”弄丙村吕折二社滑坡避险入选2024年6月份以来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
2.法治建设经验做法被上级机关信息采编。
(1)2024年4月22日第55个地球日宣传简报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众号采纳。
(2)2024年6月25日第3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简报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众号采纳。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本系统行政执法范围广、数量大,任务繁重,对行政执法的数量和质量有影响。
二是学习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特别是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公众参与保护环境、保护耕地、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和意识有待提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带头抓落实,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干部大会、周例会等,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2024年,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法律法规2次,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普法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3月27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召开第5次会议,局主要领导传达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简要概述,并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4月2日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我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3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芒市会堂报告厅参加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第一期);6月26日局主要领导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集中学习培训;10月12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到芒市象滚塘挂钩点开展入户遍访,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一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各环节,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加强法治政治、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三是认真制定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州委依法治州办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及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报送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结合部门职责修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将自然资源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体会审决策。2024年,主持召开23次党组会、9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18日我局制发文件8份,均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向社会公示《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用。二是强化“放管服”和“减证便民”。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于2024年2月7日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定实施监管抽查计划任务2项(测绘质量检查、地理信息安全及涉密测绘成果检查),该2项计划为新增计划项。6月24日,2项计划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同时,为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明确立案查处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查处效能和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经7月15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德宏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审委员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四是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许可类行政执法案卷269宗,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卷宗70宗。经认真组织评查后,遴选了2宗行政许可案件报州司法局评查后均为合格卷宗,4宗行政许可案件、3宗行政执法查处案件报省厅评查后均为合格卷宗。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督促班子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通过党组会、全系统职工大会、专题教育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面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带领班子持续强化“一岗双责”履职履责。认真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走正道、扬正气,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带领全局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自然资源政策。不断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抓好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推进部门层级加强监督监管。在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地灾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用地保障、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依法依规执行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充分认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重要意义。二是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支持和全力保障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不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不存在为了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时,将支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治州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二是完善队伍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用地审批、违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法治队伍监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回应和调查群众的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群众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队伍建设的监督。三是健全规范执法程序。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配置及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技能,转变作风。目前,我局执法监督科现有正式执法人员4人,法规科现有正式人员2人。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普法规划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规划督查工作,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开展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德普办〔2024〕11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10月18日制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梳理总结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自查自评报告》,同时认真配合州普法办做好德宏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工作。我局3位同志被推荐为“云小普”德宏州普法志愿服务队成员。三是认真开展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目标,以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日等为契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为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牢思想认识基础。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思想统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实化、具体化、成果化。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是在着力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调查研究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围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制定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建设水平,认真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德宏“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上下功夫。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用好法律武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每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都必须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程序落实,并请法律顾问把把法治关,让法治思维成为思考习惯。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有效提升治理水平,严防决策风险。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针对目前我局工作人员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比率相对较低的情况,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与执法考试培训,以点带面促进整体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员和联络员队伍建设,为今后参与行政执法储备好人员。
五是在广泛组织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头脑和精神,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促进自然资源各项法治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