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梁河县始终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全力以赴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近日,梁河县清理复垦了一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2020年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时,发现黄某某等四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曩宋乡占用207.08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要求黄某某四人立即停止养鱼并恢复永久基本农田,但黄某某等一直未进行复垦。2022年5月,县自然资源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在公安、检察院等的立案追诉下,2024年6月被占用的207.08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完成复垦工作。
耕地保护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擅自开挖基本农田用作“鱼塘”是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任何动用土地的行为,实施之前都应该想一想法律有无禁令、违法是不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广大公众在追求经济效益、个人利益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我们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清理复垦前
清理复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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