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村庄集体农用地转用】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4年度第八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浏览量:2978   作者:  日期:2024/6/4

德政复〔2024〕35号


陇川县人民政府: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4年度第八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陇政发〔2024〕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陇川县将勐约乡瓦幕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363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陇川县2024年度第八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二、陇川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三、陇川县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批次用地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林地、草地手续必须按规定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四、陇川县要加强村庄批次用地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