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所代表:
您提出《关于帮助修复江东乡2020—2021年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区水毁道路的建议》(第0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芒市江东乡大水沟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于2021年度开始实施,建设规模6650.4亩,总投资6719.19万元,项目(分割一)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指标入库,产生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4.7165亩、水田规模指标553.9605亩、产能指标20056.28公斤;项目(分割二)已纳入州政府日常跟踪调度范围,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根据《德宏州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德政办规〔202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整治项目成本核算后,为巩固该整治项目成果而产生无法预期的支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前款一事一议所涉及资金,应当由整治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州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认可后,报州级财政批准执行。”为此,您提出修复项目区水毁道路的建议,需由芒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流程上报审批。
下步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芒市及时锁定项目问题并上报所需资金,保证项目后期管护到位。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土地整治中心陈东京,211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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