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2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589   作者:向三帕  日期:2023/5/26

张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渔业养殖用地纳入村庄规划的提案的提案》(第130202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有关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在日常工作中,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活动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目前,按照省、州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安排部署,各县市正在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回乡干部、村民意见,共同谋划村庄发展。同时,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村庄对水产养殖有需求、有条件并满足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已将水产养殖设施用地纳入村庄规划,为水产养殖用地的提供依据。

下步工作中,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