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069   作者:向三帕  日期:2023/5/26

刀威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力度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省、州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安排部署,决定自2021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州343个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2021年完成165个、2022年完成178个。截至目前,2021年的165个规划任务均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并形成标准化成果,完成专家审查,完成村民决议42个;2022年的178个规划任务均已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形成标准化成果173个,完成专家审查139个。计划于6月底完成所有村庄规划的审批备案工作。

二、做好农村用地指标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发展县域经济,2022年3月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2〕4号),提出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合理界定用地范围、做好动态监管等要求,明确规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台账管理,在用地批准后更新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同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年度内实报实销;指标保障不足的,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

三、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四、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在村庄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要求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充分发挥土地专管员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全州共配备土地专管员662名,各县市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其中:芒市94名、瑞丽市332名、陇川县68名、盈江县107名、梁河县61名。

下步工作中,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规范农村建房的政策宣传政策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土地专管员作用,做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依据和保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