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附件: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
按照省、州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安排部署,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启动《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期间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开展了5县市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充分与各县市、州直部门对接。《规划》初稿形成后,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众征求意见,《规划》文本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规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24条,经过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听证稿。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2月27日组织召开了《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2月1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3年2月16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27日14:30,听证会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阙永芳主持,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是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处级督察专员郭世忠、州司法局法制调研与督查科科长陈莎;听证人2名,分别是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科长赵建刚、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高级工程师果桂梅;听证记录人2名,分别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杨文和办公室何彬仙。
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到27人,实到26人(其中,州人大代表1人,州政协委员1人,律师代表1人,其他相关单位代表23人);旁听人员4人,符合法定要求。
(三)听证程序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2.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作说明;
3.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梅状就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4.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听证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解答;
5.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进行发言;
6.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会上,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总体认为《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准备充分,是全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经过梳理,26名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提出了72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如下:
(一)建议将48页“老旧小区微改造”其中“微”字舍去,表述为“老旧小区改造”;当前,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这一惠民工程都是以“老旧小区改造”为表述做宣传。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第48页文字错误。
(二)建议在第六章内容增加“乡村振兴,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相关章节和内容,对乡村振兴建设用地进行引导、规范和保障。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划定乡村发展区,提出“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村庄建设区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用地策略引导,实际用地保障应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予以落实。
(三)建议各县市人口规模再核实。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新核算人口规模。
(四)旅游接待人次指标值存在明显错误,建议再核实;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核实指标,该指标为凸显德宏州开放特征,“旅游接待人次”特色指标更正为“海外旅游接待人次”。
(五)通道名称前建议添加所属县市或口岸名称;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完善“表10-1 口岸及重点通道提升一览表”中的相关表述。
(六)建议增加畹町芒满通道—缅方为暖应通道;芒市芒海通道—缅方为勐古;芒市中山通道—缅方为捧线,各通道均为巩固提升。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衔接《德宏州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表10-1 口岸及重点通道提升一览表”,增加畹町芒满通道、芒市芒海通道、芒市中山通道及其它通道内容。
(七)文本中数据多为2020年数据,建议统一更新为2022年数据。
采纳情况:不采纳。《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文本中现状数据应与规划基期年对应;
(八)根据以往资料均显示德宏州面积为11526平方公里,文稿中使用数据为11171.86平方公里,请进一步核对。
采纳情况:不采纳。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确定等部有关标准规范,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数与底图,文稿面积数据需以“三调”数据为准。
(九)建议与德宏州商务局(口岸办)加强对接,使相关规划与《德宏州“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内容衔接《德宏州“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完善口岸及通道提升内容。
(十)P46表7-5中重点镇建议对照国家级重点镇进行补充完善。根据2014年7月21日住建部等了部7部委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国家级重点镇德宜州有:瑞丽市勐卯锁、畹町镇、弄岛镇,芒市勐戛镇、遮放镇,梁河县芒东镇,盈江县弄璋镇,陇川县章凤镇、陇把镇。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表 7-3 德宏州城镇体系结构表”,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国家级重点镇全部包含在中心城市(含功能组团)、二级城市(含功能组团)及重点镇中。
(十一)关于请求给予基层一定地质灾害避险异地搬迁政策指标的问题。芒东镇仍有部分村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搬迁意愿强烈。为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恳请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给予基层一定地质灾害搬迁政策指标。同时芒市镇上报一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部分已列入规划,但一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没有列入规划,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回西安村一二组山地他刚建挡墙治理项目;中东村小花桥泥石流治理工程;下东村建子地及地灾搬迁遗留户地灾搬迁项目希望列入规划。
采纳情况:不采纳。用地指标属规划实施管理问题,不属于规划内容。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清单主要纳入州级重大重要项目,其他项目应以落实总体规划防灾减灾要求,在下位国土空间规划或专项规划中进一步落实。
(十二)关于请求给予芒市镇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问题。随着芒市城镇建设加快,大量土地被征收进行项目开发,形成大量失地农民群体。由于土地指标受限,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供应指标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希望每年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
采纳情况:不采纳。用地指标属规划实施管理问题,占补平衡指标、年度用地指标将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予以保障,不在规划中具体体现。
(十三)在芒市2021—2024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加芒市镇磨石沟村民下组。磨石沟小组有52户242人,在城市开发边界内,基础设施亟待完善,希望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纳情况:不采纳。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清单主要纳入州级重大重要项目,其他项目应以落实总体规划城市更新要求,在下位国土空间规划或专项规划中列入。
(十四)水利项目增加盈江县苏典水库。工程属于大(二)型水库,建设地点位于盈江县,工程总投资253400万元。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中增加此项目。
(十五)98页表“11-9”中“芒市消防支队”改为“德宏州消防支队”。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表11-9”中文字错误。
(十六)建议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对不满足城市风险防控体系的消防站点建设及重大项目的消防站点进行规划,如德宏州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芒市消防二中队、瑞丽大队改造升级、瑞丽大队进出口基地一级消防站、瑞丽畹町经济开发区消防站搬迁、瑞丽大队弄岛镇陆港工业园区二级站建设、瑞丽畹町大队芒满小型消防站建设、陇川大队二中队、盈江大队二中队、梁河大队二中队、法帕工业园区小型真、遮放工业园区小型站、章凤户弄片区消防分队,拉影口岸小型站、昔马工业园区消防站等,并进行图是标注,便于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依据。
采纳情况:不采纳。州域消防主要由德宏州消防支队负责,已提出消防设施布置原则,并对重要消防设施进行规划,对于小型消防设施由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或专项规划中进行落实用地,便于用地保障。
(十七)P82表11—1:序号2备注修改为“在建”,序号6备注修改为“规划”。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文字错误。
(十八)P83四连“金国”修改为“经过”。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文字错误。
(十九)P85表11—2,芒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性质“新建”。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芒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十)P118附表10:序号19“支那乡”修改为“腾冲猴桥”。序号23建议删除。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文字表述,删除序号23项目。
(二十一)建议将综合交通体系中“水运”、“客运枢纽”、“货运枢纽”重点项目列入附表10中,具体项目未1、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德宏州建设工程;2、中缅瑞丽江界河航道整治工程(南宛和口—龙江枢纽);3、芒市综合客运枢纽;4、芒市综合货运枢纽;5、瑞丽综合货运枢纽。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相关项目,附表10最终内容以省厅审查结果为准。
(二十二)P82(1)到203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60公里左右修改为“614公里左右”。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公路规划目标研究,调整203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目标值为614公里左右。
(二十三)永久基本农划定的问题,部分山区在前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存在不实情况。
采纳情况:不采纳。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云南省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符合质检要求,从2022年10月14日起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下一步,将结合国家、省的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
(二十四)生态保护红线应考虑城镇的发展空间。
采纳情况:采纳。“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按照上级划定要求和技术规则,统筹衔接了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为城镇发展预留了一定的发展空间。德宏州“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符合质检要求,从2022年10月14日起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
(二十五)P22-23关于“芒瑞陇一体化发展”和“瑞陇同城、化发展”的表述不准确,最新的表述是:“芒瑞陇三成联动发展”、“瑞陇协同发展”,类似表述还有 P78 页。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表述。
(二十六)P57页最后一段,“依托杭瑞高速、大瑞铁路、G320国道将芒市产业园区(帕底、等岗、遮放组团)、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碗町、户育、弄岛组团)....串联整合形成芒瑞经济发展带”,建议将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修改为瑞丽市,原因是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包含芒市产业园区,而非并列关系:瑞梁经济带也是如此。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段落内文字表述。
(二十七)P70-71页关于城市特色风貌引导方面的论述,文中提出屋顶色彩以金色为主,盈江县商业街区以黄色、红色为主。由于我州地处亚热带气候地区,大量采用黄色、红色金色为主的色调,势必增加炎热的心里感受,建议在斟酌。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删除城市特色风貌引导内容,州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特色风貌发展引导目标与格局,具体色彩由各县市自行研究确定。
(二十八)P76页关于中缅经济合作区方面的表述,名称是中缅瑞丽一木姐边境经济合作区,目前中方规划区域是姐告核心区,畹町国际产能合作区,缅方还没有确定缅方一侧的合作区域。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中缅经济合作区名称。
(二十九)P77页关于完善口岸(通道)体系方面提出近中期建议增加卡南货运新通道,去年由州委政研室牵头对开通此通道进行了专题调研,结论是没有必要开通此通道,建议删除。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删除此通道建设。
(三十)建议对文本进行认真校对。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文本进行校对工作。
(三十一)增加“三支柱、一标杆”方面的内容,有关三年行动计划。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三支柱、一标杆”相关内容。
(三十二)规划报告第103页,“重大项目推进行动”中对附表引用对应不准确,建议修改完善。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文本中的附表引用错误。
(三十三)规划报告第89页,第123、124、125、126页中涉及电力的电压等级、电力单位不统一,建议单位统一。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电力、电压相关单位错误。
(三十四)规划报告第9页,“七集约共享优先,预留重大基础设施廊道”中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标书建议采用“重大重要基础设施”。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重大基础设施廊道”表述为“重大重要基础设施”。
(三十五)建议在法律法规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
(三十六)建议增加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瑞陇一体化专章或独立专篇;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第十章 “第四节 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策略”、“第五节 瑞陇一体化发展策略”内容。
(三十七)补充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和布局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和布局要求。
(三十八)补充州级专项规划编制清单;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表13-1 德宏州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清单建议。
(三十九)重大项目表增加瑞丽种植资源中转隔离基地项目。
采纳情况:采纳。附表10最终内容以省厅审查结果为准。
(四十)按省技术指南完善文本、格式、图纸。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级、省级技术指南完善文本、图纸内容及格式,增强成果规范性。
(四十一)P26“高原农特产品种植区”建议更改为“高原特色农业种植区”。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新对应表达。
(四十二)P39建议增加“加强精品咖啡园建设”。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对应内容表达。
(四十三)P55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文段中建议修改表达为“主要发展壮大优质稻米、茶叶、咖啡、坚果、热带水果、冬早蔬菜、冬马铃薯、肉牛等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绿色食品产业竞争力和附加值。”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对应内容表达。
(四十四)P8页农业种植“非粮化突出,耕地保护任务艰巨”段落中语言表达不畅,建议更正。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对应内容表达。
(四十五)P38页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中建议修改允许甘蔗生产保护区的甘蔗种植。
采纳情况:不采纳。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中耕地利用优先次序内容表述为2022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应表述,不宜更改。
(四十六)芒市规划城镇人口规模25—35万人,但到2035年规划人口55万,城镇人口规模不合理(P46),目前芒市城镇人口23.5万人。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衔接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删除各县市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引导内容,对应内容由下位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四十七)P70页,城镇特色风貌引导中,各县市自行编制风貌导则管控,不做具体色调安排。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删除城市特色风貌引导内容,州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特色风貌发展引导目标与格局,具体色彩由各县市自行研究确定。
(四十八)P98页,表11—9德宏州主要消防设施规模统计中,芒市消防对名称有误,建议再核实(德宏州消防支队);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名称。
(四十九)大力发展千兆网络,打造千兆城市,围绕千兆城市指标进行规划,助力“网络强州”;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网络建设内容,详见第十一章 第二节 五、推动通信设施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五十)保证4G网络场景全覆盖,作为打底网做强、做实,普遍服务重点完善覆盖。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网络建设内容,详见第十一章 第二节 五、推动通信设施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五十一)加强5G打造应用场景,推进5G+互联网应用,助力理智慧城市建设。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网络建设内容,详见第十一章 第二节 五、推动通信设施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五十二)基础设施共享社会基础资源,达到降本增效,加大城市公共部件向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的力度,同时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空间和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用政策牵引,市场化机制推进老旧改造迁改等工作,助力城镇化建设的新面貌。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网络建设内容,详见第十一章 第二节 五、推动通信设施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五十三)P7页,非遗数据建议修改为2022年截止数。
采纳情况:不采纳。《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文本中现状数据应与规划基期年对应;
(五十四)P16页旅游人次测算过小,2025年为4300万,2035年建议翻番,P105页同时更新。
采纳情况:不采纳。P16页该指标为凸显德宏州开放特征,属文本错误,现已将“旅游接待人次”特色指标更正为“海外旅游接待人次”。
(五十五)P19、38、57页,有错字、漏字,建议认真校对;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文本校对工作,更正文本错字、漏字。
(五十六)P60页,文物点154处,修改为163处,同时P62页省级非遗项目名录不全,建议修改更新。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修正非遗项目名录。
(五十七)部分提法不准确,资源归类不准确,已修改在P59页文本。
采纳情况:不采纳。“生态文化魅力区”由生态景观与历史文化内容构成,不属于资源归类错误,现已完善文字表述。
(五十八)P70页,对城市特色风貌引导篇章中对各县市城区色调和房屋样式进行了概述,为了便于直观感受,建议每县市配图上色,提出房屋引导样式(效果图)。
采纳情况:不采纳。按照其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删除城市特色风貌引导内容,州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特色风貌发展引导目标与格局,具体色彩由各县市自行研究确定。
(五十九)P133页开始,部分项目归类不准确,已在文本中打钩标注。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附表10: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中所标注的部分项目类型“其他”更正为“旅游”。
(六十)P3总则,建议《规划》加强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应在文本中对应州发改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城乡绿化美化、三城联动的衔接有所体现;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划深化与发展规划的衔接。
(六十一)P22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芒瑞陇一体化”建议的提法应衔接《德宏州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年)》;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提法。
(六十二)P23“多区联动”,打造瑞龙同城化发展区建议衔接《瑞陇一体化发展规划》;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衔接《瑞陇一体化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完善瑞陇一体化发展引导策略。
(六十三)P23页“芒瑞陇一体化发展建设”改为“芒瑞陇三城联动”;“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改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正对应文字表述。
(六十四)图纸建议按照已印发的实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进行优化修改,如图纸编制单位落款等信息。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图件内容。
(六十五)建议规划分区至二级分区;
采纳情况:不采纳。根据《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规划分区的要求为原则上划分一级规划分区,但城镇发展区应细分至二级分区。
(六十六)建议按照《云南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完善图纸。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据技术指南完善图件内容。
(六十七)151、152页123、128项目为同一项目,重复,建议删除。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删除表格中重复项目。
(六十八)92页,地质灾害防治分为高中低,非易发区四级,但文本表述只分为高中低易发区三级。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衔接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10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成果,增加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建设指引。
(六十九)文本中㎡多表述为m2,建议修改。
采纳情况:采纳。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文本校对工作,修改对应错误。
(七十)搬迁避险项目(地质灾害规划中涉及的)没有纳入总规。
采纳情况:不采纳。州级规划不对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险项目进行落实,仅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和相关恢复指引,须在下位及相关规划中落实。
(七十一)规划文本划定全州矿产能源发展区面积30.71平方公里。目前全州设置采矿权132宗66.48平方公里,《德宏州矿产资源规划(2021—2035)》布局规划区内重点开采区3宗80.4平方公里,布局规划开采规划区块73宗59.0平方公里。建议本次全州矿产资源发展区划定中充分统筹考虑规划重点开采区、规划开采区和现状采矿区面积,给予适当增加面积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预留必要发展空间。
采纳情况:不采纳。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不等同于《德宏州矿产资源规划(2021—2035)》的规划开采区;州级规划将在支撑体系内容中增设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章节,衔接《德宏州矿产资源规划(2021—2035)》中的开发结构和布局、重点开采区等内容。
(七十二)请补充《德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的相关要求,规划编制机关编制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采纳情况:采纳,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技术要求,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