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二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三是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高效便民。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探索以承诺制为重点的极简审批。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更多涉企经营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积极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改革,落实“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三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整合审批管理系统,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业务全程无纸化、零见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公布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四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均不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事前审批,不进驻政务服务平台,不以其他名义变相实施审批。
3.强化“放管服”和“减证便民”。一是对标对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二是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有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三是扎实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不断优化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创造更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35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14项,其中,管理权限下放至县(市)3项。五是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共编报放管服工作信息简报6期。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全面推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建成统一的政务管理平台,对建设用地审批、预审,探矿权、采矿权审批4个审批系统进行流程优化、业务充实和功能完善,并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纳入云南省投资并联审批系统,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系统与政府政务系统并联,实现审批联网,全州建设用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实现“县级网上组卷、州级网上审查、省厅网上审批”全覆盖。二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纳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四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在自然资源门户网站公示,提升依法办事透明度。
5.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认真按照《德宏州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德宏州土地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落实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议细则》《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有关工作机制,于2022年3月3日制定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5人组成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139个市场主体、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目录库,以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德宏州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截至2022年10月20日,4项计划任务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二是工作中,对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通报、警告、勒令整改、终止出让行为等方式予以处置。三是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省、州、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二是作出重大决策前,首先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三是制定印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7.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有关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早完成、出成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案卷评查意见表》,经自查,未发现行政执法案卷不合格的情况。三是2022年5月30日,州司法局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6卷,评卷结果为:优秀3卷,合格3卷;2022年11月17日-18日,省自然资源厅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4卷,评卷结果均为优秀。
8.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一是根据州查办取缔无证照经营方案要求,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州2022年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并制定印发了《德宏州2022年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是通过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日常执法巡查以及信访举报等多种途径,全州2022年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5起(24起为无证开采,1起为越界开采),其中涉及砂石矿山23起,其他矿山2起;立案查处25起,结案17起;作出行政处罚21起,共处罚款1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94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4377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培训,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公告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程序报请有权机关批准实施。
二是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防止规范性文件重复制定,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理可行。适时审查纠正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有违法越权,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及时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发布后,适时组织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对依据已失效、废止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完成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做到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
四是全面公开征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稿)意见建议。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稿)>(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云自然资便笺〔2022〕2047号)要求,2022年8月10日,我局代州人民政府向省自然资源厅复函了关于《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五是全力配合州人大对有关法律修订。按照《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族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民族法规清理工作任务分工表》,涉及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清理的条例有《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牵头组织州司法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配合部门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工作会商会,会商该2条例是否与上位法一致、是否与新时代民族工作方针政策适应及与条例之间是否协调等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规范化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决策评估、决策失误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二是明确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协议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2.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事项。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五大程序。二是在修改基准地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征地区片价、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方案和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前,广泛集中各方面智慧,经组织专家及管理相对人充分讨论后,进入党组会、局务会集体决策程序。三是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确权登记发证以及违法案件处理等事项,全面纳入会审范围,实行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四是召开党组会34次、局务会议11次集体审议重大决策事项,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本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二是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的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咨询论证;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参与突发事件善后法律服务;参与征收补偿法律服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担任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的代理人;参与办理涉法信访事项;参与执法案卷评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业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一是确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57号),我局设置执法监督科,配备人员4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二是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规范和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完善巡查工作考核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查处”,切实履行职责,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防止失职、渎职。
2.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按照原制定的《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通过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
3.强化违法查处与预防相结合。一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私建、滥建问题,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落实巡查责任,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二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
4.严格矿业权监管督察。一是依法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进行监管和督察。二是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督促指导矿业权人开展年度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5.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等安全工作。一是全州所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严密而有效监控和防范,动态监测人员全部到位上岗,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和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副职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区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监督矿山企业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并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四是管理监控好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五是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六是严格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并建立完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6.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依法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程序。二是在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过程中,将超越行政执法范围、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从一般行政执法案件中分离出来,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侦查、审查。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出现以罚代刑的现象。
7.保障经费夯实法治基础。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依法行政经费,为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一是建立用地审批和违法案件处理集体讨论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联合办公,集体研究,综合协调,快速推进。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督。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24件,其中:主办10件(建议6件、提案4件),协办14件(建议7件、提案7件)。截至5月25日已全部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提案内容,并按时完成议案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满意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投诉电话、邮箱等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确保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
3.注重政务公开。一是实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行政事务和主要措施向全社会公开,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将土地、矿业权出让、转让等交易信息在省自然资源厅、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进行公开发布,登记发证信息通过自然资源部配号系统向全国公告发布。三是在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涉及的有关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四是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在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4.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一是公开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二是及时回应和调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5.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点,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月15日组织开展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宣传活动,4月22日组织开展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6月25日组织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月4日组织开展全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编印《法治宣传教育简报》13期。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治州委〔2021〕2号)要求,全力配合州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
2.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工作岗位,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云南省信访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反馈交办的信访诉求,按照规定期限办结上级领导批示信访件。
3.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土地矿产资源纠纷调解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原制定的《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资源纠纷调解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台账并按时上报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行政调解情况汇总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一是认真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局党组认真开展集体学法以案释法活动,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精神。三是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教育培训,使新法深入人心。四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民法典。五是抓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法律宣传工作。结合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高度重视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参加2022年度法宣在线学习,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学习线上答题活动。二是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三是组织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5人。
3.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二是结合普法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有力推进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4.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一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德发〔2022〕16号)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德宏州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便签〔2022〕145号),把法治元素纳入部门文化建设中。二是把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单位大楼、走廊、会议室设置电子显示屏,大院内设置宣传栏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5.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一是组织法治文化宣讲、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自然资源法治的认识,提高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树立良好的自然资源部门诚信形象,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三是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为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努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德宏“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人员数量少,行政执法范围广、数量大,任务繁重,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学习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特别是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公众参与保护环境、保护耕地、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干部大会、周例会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二是在局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紧紧抓住普法关键少数,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各环节,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加强法治政府、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深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德发〔2022〕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单位等内容,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四是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报送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建立和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结合部门职责,将自然资源规划、基准地价更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纳入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集体会审决策。2022年,主持召开34次党组会、11次局务会讨论研究重大决策事项,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事项讨论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四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2022年,我局制发文件16份,均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向社会公示《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用。二是强化“放管服”和“减证便民”。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于2022年3月3日制定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截至2022年10月20日已完成监管抽查工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四是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案卷评查意见表》。2022年5月30日,州司法局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6卷,评卷结果为:优秀3卷,合格3卷;2022年11月17日-18日,省自然资源厅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4卷,评卷结果均为优秀。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会、全系统职工大会、专题教育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面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带领班子持续强化“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走正道、扬正气,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带领全局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自然资源政策,加强对县市业务指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抓好全州规划布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在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土地整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地灾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用地保障、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依法依规执行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牢固树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意识,充分认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重要意义。二是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支持和全力保障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不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不存在为了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时,将支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本人担任组长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治州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扎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二是完善队伍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用地审批、违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法治队伍监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回应和调查群众的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群众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队伍建设的监督。三是健全规范执法程序。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配置及建设,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技能,转变作风。目前我局执法监督科现有正式执法人员4人。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带头抓落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在全系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落实;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普法规划,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规划督查工作,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三是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目标,以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日等为契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为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牢思想认识基础。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思想统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实化、具体化、成果化。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并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是在着力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调查研究法治建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围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制定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德宏“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上下功夫。深化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的认识,用好法律武器,坚持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每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都必须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程序落实,并请法律顾问把把法治关,让法治思维成为思考习惯。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有效提升治理水平,严防决策风险。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针对目前我局工作人员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比率相对较低的情况,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与执法考试培训,以点带面促进整体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员和联络员队伍建设,为今后参与行政执法储备好人员。
五是在广泛组织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头脑,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促进自然资源各项法治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 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