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查批准芒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转用的请示》(芒政请〔202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芒市将风平镇芒别村民委员会允门村民小组,1个镇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农用地4.1151公顷(其中耕地0.941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芒市风平镇芒别村民委员会允门村民小组农村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请芒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补充耕地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芒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批准面积落实到户,切实做好“三到场”等用地监管,不得超占或闲置。
四、请芒市人民政府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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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