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为重点,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上半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成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按照要求,严格履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信息一律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由责任科室承办人提出,报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次审查通过后,提交专人进行公开。
(三)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及时通过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等方式,对涉及的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公开;公开矿业权出让领域的出让收益评估、采矿权挂牌出让、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等结果信息共7条;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临时用地审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等信息共2条;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征地信息、土地整治项目和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拓宽公开渠道。一是积极利用现有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深化与德宏传媒集团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进行公开。
(二)抓好公开审查。一是各类公开信息一律由专人负责文字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质量;二是公开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属性准确。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的把握不够准确,公开主动性不强,部分应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虽已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但还缺乏及时有效的公众互动,如:部分公开渠道公众无法进行评论或留言、部分留言不能及时回复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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