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6〕64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7〕3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德室字〔2018〕31号)要求,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多、 小、散、乱”。
二、整改责任单位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编制实施德宏州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二)建立健全由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的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制度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监管制度。
(三)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要求开展德宏州转型升级工作。
(四)严格落实土地复垦监管制度。
(五)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复垦监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德宏州2015年启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地区划定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或限制开采(勘查)区,并严禁新设采矿权,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2019年7月,德宏州发布实施州、县级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二)2017年,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5号)精神,各县市均制定了《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实施办法》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实施办法》。
(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要求,通过“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要求,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弱、小”状况,提高矿山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科学发展。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符合云政发〔2015〕38号文件的规定,且已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本辖区内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或采矿权新立登记。已设采矿权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时,需提交已纳入本县市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并经州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同意办理的意见,方可办理采矿登记。
(四)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矿山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由矿业权人负责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编制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备案,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并按照规定将费用预存到代理银行,确保土地复垦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五)对于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采矿证延续、变更和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加大矿山土地复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土地复垦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复垦监测监管信息平台,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工程,逐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复垦管理机制。构建土地复垦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五、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6日上午,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德宏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函》(督字〔2020〕9号)要求,由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整改工作的台账资料、矿产资源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完成了涉及整改内容,达到整改目标,并对开展整改情况在同级人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疑异,责任单位已按照《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692-2109076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44附9号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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