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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职责定位,以省、州“两个20项”为抓手,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推进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严守耕地红线,着力抓好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
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和村规民约内容。充实耕地保护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2016至2020年保护目标期中考核。全州耕地保有量任务267万亩,实际保有量276.09万亩,完成率103.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2.63万亩;签订州、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书433份。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的规定,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全州获省级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32个,拆旧区总面积1.64万亩,总预算投资2.16亿元,涉及5个县市40个乡镇141个村委会(农场)410个拆旧片区(地块),已完成复垦面积1.22万亩。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6个(已验收8个、已竣工待验收6个、在建2个),建设总规模4.7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55万亩、新增水田2.22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234.23万公斤,总投资1.58亿元。
2.用活土地政策,着力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定期研究用地保障工作情况,全力破解因土地要素导致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全州共报批农用地转用33件(批)7342.33亩,审批腾陇高速公路、大瑞铁路等工程临时用地4宗623.55亩,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手续139个6375亩,完成国有土地供应498宗16967.66亩,出让成交价款18.22亿元,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四个一百”、“五网”、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行降低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用地成本政策,认真落实稳增长22条措施,免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529.35万元。申报2019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亿元,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发行管理工作。加强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严格执行“增存挂钩”政策,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600亩,处置闲置土地800亩。
3.提早谋划安排,着力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讨论研究,同意将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成立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邀请国家、省级有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调整充实城乡规划委员会机构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上报审查项目规划方案,优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程序,召开州规委会全体会议5次,审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9个。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调整后面积3311.12平方千米,达到保护面积要求。开展联合摸底调查,推进古茶(园)资源保护。抓好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发布实施州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5个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入库。
4.提高质量效率,着力抓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各县市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窗口增设企业专窗;提高不动产登簿和数据汇交质量,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到金融服务网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督促指导,有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全州不动产登簿总量77595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9119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27547本,整合城镇宗地数65007件、房屋登记总数103579件。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21390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调查3638宗,农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外业调查178826宗。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权属调查38.7亩,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4宗;颁发33个搬迁点不动产权证书193本,涉及农户2467户,面积87.8万平方米。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国家、省级核查,审核勘测定界报告171宗。开展问题地图整治,对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芒市、瑞丽坝区1000平方公里范围开展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监测。加强卫星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强化测绘市场监管,联合开展涉密成果检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树牢防灾意识,着力抓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制定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县市领导挂钩联系地质灾害重点乡镇、乡镇领导挂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制度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开展区域地质灾害评估试点,将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区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抓好汛前、汛中地质灾害防治,对36个乡镇25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巡查排查,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隐患点897个,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1588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2345份、防灾避险明白卡15541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不留死角。组织群测群防培训82场8171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23场6902人次。实施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个,投入资金0.32亿元;争取省级地质灾害切块补助资金1904.4万元;申报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6个。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441.17万元,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气象等部门共同构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机制,汛期每天更新发布地质灾害防范信息。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5起,受灾人数3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无人员伤亡。
6.强化绿色理念,着力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推荐为全国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单位。全州设置探矿权80个,勘查区块面积1846.88平方千米;采矿权208个,矿区面积71.01平方千米;启用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完成矿业权延续8宗、注销3宗。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体系。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完成2018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严格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清理排查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结果33份,完成不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16份。扎实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隐患排查防范安全事故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7.加强巡查检查,着力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督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察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促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开展动态巡查313次,严肃查处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抓好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检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23宗、关闭城市面山和三级以上等级公路沿线临时采石(砂)场24宗。清理设施农业项目11481个,完成50个“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拆除整改率100%,是全省较早完成整治的州市之一。
8.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决策部署,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形成7类106项行政职权及其对应的795项“责任事项”和908项“追责情形”。全面推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实现“县级网上组卷、州级网上审查、省级网上审批”。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印模数据采集,申请电子证照7张、电子印章13枚。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清理涉及“放管服”、“减证便民”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部门实际,将州级审批的部分涉地涉矿事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部分事项下放县市审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统筹推进脱贫攻坚、重大风险化解、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工青妇等工作。
9.严格政治规矩,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5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250多条,严密防范重要节庆腐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深入挂钩点芒市中山乡黄家寨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处级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教育提醒谈话、任职廉政谈话156人次。完成部门机构改革,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无烟机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事业正科1名、机关副科2名,调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引进研究生3名、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州土地整治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9〕20号)精神核事业编5名,《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德宏州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8〕20号)精神,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州林业和草原局划入事业编制2名,转隶人员2名。二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州土地整治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9〕20号)、《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德宏州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8〕20号)及机构改革有关精神,调入6人、调出1人、开除1人、招考录用5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7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05万元,占总收入的97.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96万元,占总收入的2.4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6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有关文件的要求调入、招考录用人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省级补助工作经费逐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5万元,占总支出的73.19%;项目支出314.0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4.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专项业务工作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度用于保障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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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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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5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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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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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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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1 |
行政运行 |
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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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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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399 |
其他测绘事务支出 |
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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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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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37.6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业业务工作任务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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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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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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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08 |
德财外〔2018〕34号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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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399 |
德财建〔2018〕32号16年土壤污染防治 |
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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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5 |
德财建〔2018〕41号18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
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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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6 |
德财建〔2018〕42号18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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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601 |
德财建〔2018〕52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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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6 |
德财建〔2019〕6号 18年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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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14 |
德财建〔2019〕5号 18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
17.5 |
|
2200106 |
德财建〔2019〕5号 18年土地资源卫片执法检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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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14 |
德财建〔2019〕43号 返还16、17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16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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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14 |
德财综〔2019〕33号 矿产资源管理业务经费 |
2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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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601 |
德财建〔2019〕102号 (州)地质灾害防治 |
1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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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601 |
德财建〔2019〕102号 (省)地质灾害防治 |
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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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99 |
德财行〔2019〕235号 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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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99 |
德财预〔2019〕452号 住房补贴 |
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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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4 |
德财行〔2019〕258号 公务员事务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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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99 |
德财预〔2019〕436号 18年综合考核奖励 |
29.8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对比增加243.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工作任务较2018年有所增加,二是根据有关职能划转文件要求调入、招考录用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政府综合责任目标考核。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土地污染防治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开展城乡、土地整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基础测绘、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财政配套部分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的4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的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9.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减少,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控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万元,下降48.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统筹管理,确保经费开支只减不增;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用餐人员、用车人员按照规定缴纳用餐费及交通费,降低了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2万元,占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占9.4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踏勘、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巡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研、督导、会议、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增加人员9人,相应的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产生的办公、差旅、会议、培训、水电、邮电、劳务、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155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8.51万元,固定资产51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29万元,无形资产0.0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6.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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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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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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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53.53 |
838.51 |
514.67 |
410.82 |
79.56 |
|
24.3 |
|
200.29 |
0.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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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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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有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2401111
[附件: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020090911122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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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