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对照新的规定要求,改进技术方法,全面启动推进全州辖区5县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改变了以前以土地年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德宏州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确保新法顺利实施,要求各县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1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吃透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对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重要性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主体现任,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工作经费,制定技术协作单位,明确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省下发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确保今年4月底前公布实施区片综合地价。
德宏州将对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实行省、州、县三级协同机制,执行月报告制度。目前,已组建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对接统筹协调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拟于2月底前完成县级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3月底前完成听证反馈和州级平衡调整,4月中旬前完成省级平衡及专家预审并确定初步成果,4月底前进行验收并批准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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