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自然资发〔2019〕55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省和州财政、发改部门分别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现将《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德财非税〔2019〕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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