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函

浏览量:17527   作者:  日期:2019/9/3

德国土资函〔201911

芒市人民政府: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核批准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函》(芒政函〔2019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

    三、你市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铅、锌、金是你市确定的优势和重要矿产。要围绕矿产资源特点,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合理布局优化矿业空间,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

    四、切实发挥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等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勘查许可证,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五、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

20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