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州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报国务院和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承担德宏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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