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浏览量:11388   作者:  日期:2019/8/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巩固和深化《“健康德宏2030”规划纲要》实施成效,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广大干部职工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促进身体健康,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州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德宏州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7月15日前)

1.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董自明为组长,副局长吴琳为副组长,各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讨论审定创建实施方案、各项奖惩制度和开展联合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琳兼任,副主任由向三帕兼任,成员由董光泽、郭丽娟、杨莲、张之春、寸银双组成,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事务。各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兼任控烟监督员和劝阻员,具体负责本科室(中心)办公区的控烟巡查,以及公共场所的吸烟劝阻。全体干部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2.创建申报。7月15日前向州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提出无烟单位创建申请,并填报《德宏州无烟单位申报汇总表》。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9月30日)

1.制定方案。对照无烟单位标准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进行梳理,形成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摸底调查。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吸烟史调查、填写表格,掌握干部职工吸烟情况。

3.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举办讲座、发放张贴控烟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创建无烟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吸烟有害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创建意识。

4.明确职责。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控烟责任区域。各科室(中心)办公场所由科室(中心)负责人负责;老干部活动室(职工健身房)、阅览室、档案资料室、文印室、机房、会议室、机关食堂等场所由相应责任科室定人负责;职工家属区、洗手间、楼道、绿地、篮球场、停车区等公共场所由办公室定人负责。

5.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无烟单位管理规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等,与干部职工签订控烟承诺书。

(三)考核阶段(10月—11月)

1.自查自评。对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组织专项检查和查漏补缺。

2.考核验收。收集整理创建无烟单位有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无烟单位创建作为引领文明新风尚、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推动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充分利用办公平台、单位宣传栏、设立控烟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常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远离烟草的决心,并主动加入控烟、戒烟的宣传队列。

(三)监督检查,确保成效。局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要求整改落实。控烟监督员、劝导员应积极履行监督、劝导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严格执行无烟单位管理规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本单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