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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编制本辖区有关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3.监督检查本辖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本辖区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5.拟定本辖区地政、矿政、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行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施;
6.对本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工作实施行业监管;
7.组织本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探矿权采矿权初审及零星分散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中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评审备案工作;
8.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依照法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照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监督执法工作;
10.拟定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1.与有关部门拟定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依法进行监督;
12.按照移民搬迁工作“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参与本辖区内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的论证;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11个科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动作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州开展30个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评估修改,编制完成20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瑞丽市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全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县市。加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9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全部获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总拆旧区规模1.54万亩,可产生流转节余指标5984亩;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加快推进,县级跨州域流转节余指标1327亩。完成州级用地预审4件1230.15亩,上报陇川通用机场等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17件(批)18128.51亩;审批芒梁高速公路等临时用地4宗330.1335亩;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74宗7148.99亩,出让成交价款84591.66万元;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为突破口,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139个7066亩,保障率达100%,是全省全面完成保障任务的2个州市之一;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了“五网”、“四个一百”、“两个20项”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用地。全面落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1条措施和降低用地成本支持政策,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共免缴7305.1649万元。开展节地评价项目24个,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督促各县市成立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亿元,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管理及发行等工作。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后续“挂账”整改,开展土地批后监测监管,补录填报宗地坐标1868宗。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068.25亩,处置率31.96%;处置闲置土地1695.01亩,处置率46.1%;全部核实消除系统疑似闲置土地,处置省级挂牌督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343.12亩;前5年土地供地率69.38%;是全省全面完成2018年处置攻坚任务的3个州市之一,省自然资源厅予以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加强和规范预留安置用地管理,州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预留安置用地的意见》,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
2.坚守红线,抓好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将耕地保护基层责任纳入村规民约。下放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权限到县级,提高耕地开垦费拨付使用效率。编制完成土地整治规划(2016至2020年),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6个,建设总规模12.53万亩,新增耕地1.18万亩,新增水田2.07万亩,总投资3.67亿元。分配下达2018年高标准农田资金2704万元,验收8个土地整治项目,完成2017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估。调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储备项目84个,其中:补充耕地18个、提质改造37个、增减挂钩29个,总规模18.7万亩,预计新增耕地3.61万亩,新增水田7.06万亩,估算投资8.35亿元。梳理全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存1094.85公顷(1.64万亩),其中:省级库存指标700公顷(约1.05万亩)、水田指标超25亩,已完成待入库指标176.0391公顷(0.26万亩),正在实施项目指标91.7595公顷(0.14万亩),计划实施项目指标127.0539公顷(0.19万亩)。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任务,查询24宗矿业权、10个码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出具查询报告24份。做好2016至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考核,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433份,配合完成2017年度三农、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省级检查考核。
3.群测群防,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县市领导挂钩联系地质灾害重点乡镇、乡镇领导挂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制度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书1452份。组织督查组对30多个乡镇2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110余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63个,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1755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2792份、防灾避险明白卡18178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72次,参训人员7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1万余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16次,参演人员5500多人次。组织实施2014年以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67个,项目资金1.93亿多元,其中省级立项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18个、投入资金1.60亿元;验收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48个。编制2017年省级立项11个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争取中央和省级下达2018年度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15个、专项资金6445万元,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1005户、补助资金3015万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自筹资金1083万元,其中:州级300万元、县级783万元。与气象等部门共同构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机制,汛期每天更新发布地质灾害防范信息。全年上报灾情15起、比去年下降46.8%,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比去年下降43.5%,未造成人员伤亡。
4.提高效率,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瑞丽市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为契机,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芒市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断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2018年底,全州不动产登簿总量45833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8783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17781本。加强与住建等部门沟通衔接,3月底完成不动产登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转换。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抓好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整改和群众办事堵点疏解,完成不动产存量城镇宗地登记71777件、整合63733件、完成率88.79%,房屋登记103579件、整合85664件、完成率82.7%,外业补充调查3678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90件。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权属调查21701.67平方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6宗。主动与住建、林业、公积金、银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5.加强巡查,抓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开展动态巡查473次。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1966个33342.6亩(耕地15570.97亩),经合法性判定,违法用地图斑 391个8953.79亩(耕地5641.72亩),立案81宗,非立案262宗(合并图斑填报),罚款金额637.932万元,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3047.65平方米;矿产卫片图斑32个,经核实,合法图斑15个、违法开采图斑17个,违法开采图斑主要涉及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4.56万元;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全部立案查处,无省级约谈问责情况。现场踏勘、鉴定8宗违法占地376.95亩,其中耕地303.63亩(基本农田260.84亩)。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上报设施农业用地5964个6551.14亩,涉及违法违规情况472宗616.71亩,已经整改169宗281.82亩,正在整改305宗334.89亩,其中:芒市72宗已整改57宗64.2亩、正在整改15宗22.79亩,陇川县4宗已整改1宗1.5亩、正在整改3宗10.83亩,瑞丽市139宗已整改5宗2.79亩、正在整改134宗109.22亩,梁河县257宗已整改106宗216.12亩、正在整改151宗301.27亩。认真整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抓好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等工作。
6.规范管理,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有关规定,做好省级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承接工作。全州设置探矿权80个,勘查区块面积1846.88平方千米;采矿权208个,矿区面积71.01平方千米。办理协议出让采矿权2宗,征收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1415.52万元。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严格执行矿业登记发证、三级联网审批等制度,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实行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清理、退出等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考核,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完成2017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审查并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结果表52份,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37份。认真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非法采砂问题,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得到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肯定并作出了批示;清理排查重要交通沿线等范围采矿点48个,关闭过期矿山7个,关停违法开采砂石粘土矿山(采矿点)38个。抓好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等工作。
7.严守纪律,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室等活动,深入挂钩点芒市中山乡黄家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宣讲。组织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34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8次局党组会、13次局务会、38次周例会。认真实践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教育提醒谈话、约谈188人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参加每月党规知识“微测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梳理科室12个、查找风险点27个、评定风险等级27个,梳理个人岗位40个、查找风险点54个,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91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5名处级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合州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选派8人到自然资源部培训基地培训,8人参加州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12名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院在线学习。参加“德宏热线”上线工作,组织收听“金色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焦点问题。
8.统筹兼顾,抓好基础业务工作。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编制启用14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21902宗1305万亩,已发证21390宗1204.5万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调查发证2934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外业调查186311宗;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4.51万亩。审核勘测定界报告157宗,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成果通过国家验收。完成德宏州基础测绘三年规划(2018—2020年)修编,推广应用德宏“智慧国土”信息管理系统和“天地图·德宏”公众地图服务系统;加强卫星定位基准站(cors)管理维护,强化测绘市场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投入26.2万元利用少数民族语言广泛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全国土地日等为契机,向群众发放海报、宣传单(册)等宣传材料2.6万余份,接受咨询370多人次,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宣传短信4万余条(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0条(次)。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工青妇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7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7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7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79.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79.86万元(本级财力 1279.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9.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86万元,项目支出5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共1279.86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6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0101-行政运行562.3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350万,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支出;2200199-其他自然源事务支出220万元,主要反映德宏州耕地保护奖励支出(对下转移支付);2210201-住房公积金54.9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709.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2万元;津贴补贴341.41万元;奖金12.27万元;绩效工资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1.65万元;住房公积金54.99万元;办公费6.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工会经费7.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5.46万元;生活补助0.36万元。
2.项目支出570万元,其中:办公费292.9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奖励金22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1.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耕地保护奖励,待州政府考核后,下达各县市。
2.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35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补助德宏州气象局开展气象预警预报工作;45万元用于州本级非工程治理项目支出;250万元用于全州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随省级切块资金下达各县市;50万元用于州本级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资支出。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2.1万元,较2018年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0.90%,具体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收入2019年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收入2019年11.3万元,较2018年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幅度0.88%。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收入0万元,与2018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收入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较2018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幅度0.92%。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部门基本支出709.86万元,与上年585.35万元对比增加124.5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社保缴费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570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增加52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对下转移支付470万元待各县市项目考核检查通过后,按照相应比例在对付到各县市。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 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 709.86万元,与上年585.35万元对比增加124.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社保缴费单位部分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工会费、邮电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12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23号)要求,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同时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1302402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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