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拟订本地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本辖区有关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审核县(市)国土资源规划;参与呈报国务院、省政府及州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核;承办国家和省、州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合作与交流。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订本辖区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需报国家、省、州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利用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
(五)拟订本辖区地政、矿政、测绘行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州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州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及各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报批,以及测绘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境界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和使用及保密工作;对测绘市场、地图市场统一监督管理。
(六)对本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工作实施行业监管;建立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和储备制度;规范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七)组织本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探矿权采矿权初审及零星、分散、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中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小型及其以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报告的初审;查处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行为。
(八)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或协助调处矿权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负责划定矿区、采矿权申请的受理及呈报工作;依法征收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协助上级机关办理采矿权授予及转让申请的初审;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调处辖区内采矿权属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的采矿权益,组织矿区开发和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
(十)拟订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调查,监督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承担地热、矿泉水资源评价和监测管理工作。
(十一)与有关部门拟订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依法进行监督;对国家和省下拨的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二)按照移民搬迁工作“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参与本辖区内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的论证;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规划并配合监督实施;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改革本部门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依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按照单位编制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部门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8人,离退休人数12人,遗属人员1人。实有车辆7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德宏州国土资源局预算总支出1051.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365.61万元,项目预算支出685.5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69.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2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3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各县市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检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65.59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农村集体土地确认登记发、卫片执法监察、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智慧国土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组建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相关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51.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8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33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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