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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量:1759   作者:  日期:2026/1/4

2025年,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及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核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印发《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执法监督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细化责任分工至科室,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全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主题研究会2次,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执法监督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抓实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纳入必学内容,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实现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全局集体学法2次,并提倡常态化自学。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年内共组织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培训5次,74学时;组织35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覆盖。

(三)健全制度体系,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主动、及时、规范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结果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全年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组织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3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年内审查增量文件148份,清理存量文件219份,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33份。坚决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严守安全底线,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等20余项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363家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346个。围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完成食品抽检598批次,合格率达98.83%。圆满完成60场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保障就餐人员17万余人次,实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开展“药剑”专项整治和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检查药店、诊所、医美门店等重点场所600余家次,全年完成药品、化妆品抽样273批次,检验合格率100%;完成国抽化妆品初筛快检8批次,初筛快检合格;开展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飞行及许可检查13家,开展医美企业检查12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165个,切实守护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三是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开展城镇燃气、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10个专项整治,检查企业(场所)762家,排查特种设备1673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0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35个,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四是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完成11102批次工业产品州级地方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100%。聚焦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销售单位901家次,有力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五)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内生动力

一是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现“非禁即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推进“一窗通”服务平台应用,广泛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实行简易注销登记。2025年通过“一窗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4723件,全程电子化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27902件,签发电子营业执照45710份,指导4866家企业运用“区块链云签名”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871户,审批服务效率大幅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州实有经营主体219494户,同比增长2.38%,其中企业31873户、个体工商户1862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02户,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

二是开展精准企业服务。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当面见企业”“局长坐诊接诉”等活动,一把手带头走访企业47家,解决实际问题40个。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挖掘认定130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培育,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扶持2家个体工商户享受贷款贴息7500元。在全省率先制定《德宏州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助力企业顺利取得全省首张非即食燕窝食品生产许可证,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规范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年报“网上报、零见面”,深化“多报合一”改革,重点行业企业年报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通用模型企业共31753户,A18971户,B9065户,C2457户,D1260户,实施差异化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制定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37项,涉及抽查事项1503个,2025年全州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498项,检查经营主体6270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725项,检查经营主体21992户,做到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加强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全州获得信用修复企业21925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主体54905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1739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186户,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动ODR企业入驻。截至2025年底,全州共有ODR企业36家,累计处理消费纠纷48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7.51万元。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网络、来信来访等渠道,全年共接收消费者投诉25493件、举报4892件、咨询174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41万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行政争议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年内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行政行为。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年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加强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行政复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的工作方案》,着力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创新普法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普法协同发力。线下,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市场、企业、校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万人次,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实现执法过程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线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周、民法典宣传月、质量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市场登记、消费维权、价格监管、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及时发布普法知识,切实打通市场监管普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随着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新型业态、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部分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理解适用、复杂案件查办、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存在短板,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亟需加强针对性培训。

(二)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普遍存在专业人才缺乏、装备保障不足等问题,“人少事多责任重”的矛盾依然突出。在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等专业性强的领域,执法水平与监管需求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

(三)新业态监管手段需进一步创新

对新业态、新经济、新行业的监管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监管机制。面对新业态引发的牟利性投诉举报等难点问题,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有效手段不足,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等制度。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执法信息及时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到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理念从“刚性管控”向“柔性服务”转变,健全“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柔性执法体系,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聚焦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融合,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型,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涉企检查,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严守安全底线,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安康”行动,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管力度。开展“两品一械”质量风险分析研判,深化“药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燃气器具、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五)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依托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执法办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民生热点,面向群众与企业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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