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水胺硫磷、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乐果、甲胺磷、腐霉利、铅(以Pb计)、镉(以Cd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等指标。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盈江县罗爱梅蔬菜销售店销售的1批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
2.梁河县炭小炉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自主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3.盈江县香聚水产品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五莲县六合冷藏厂生产的1批香嫩风味烤香肠,诱惑红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附件不合格3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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