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州级、县(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州级、县(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州级主管(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2024年10月底以前顺利完成各项抽查任务,11月20日前完成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全部工作,并做好年度综合考评准备工作。
请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2号)要求,推行“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
附件: [1.州级、各县(市)级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州级、各县(市)级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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