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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6727   作者:  日期:2023/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噻虫胺、镉(以Cd计)、吡虫啉、毒死蜱、乐果、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唑醚菌酯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餐饮食品:抽检依据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生姜,铅(Pb)超标。

2、芒市林在华蔬菜摊销售的1批芹菜,毒死蜱超标。

3、芒市新光水果店销售的1批荔枝,吡唑醚菌酯超标。

4、瑞丽市阿咪过手米线店外购的1批次绿色环保餐具(集中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5、瑞丽市满钵湘土菜馆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6、盈江县香莲包子铺加工/自制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23年第12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通告(6批次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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