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饼干,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虫腈、沙拉沙星、甲硝唑、噻虫胺、铅(以Pb计)、镉(以Cd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地西泮、甲氧苄啶、孔雀石绿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盈江县明祖承百货店销售的1批鸡蛋,恩诺沙星超标。
2、盈江县维龙蔬菜摊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3、瑞丽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成都溢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手工夹心饼干,大肠菌群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饼干(3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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