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酒类: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及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甲醇、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顺鑫大米店销售的1批次纯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2.盈江县兴盛白酒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3.芒市少夯哩傣味餐厅销售的1批次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省抽不合格-2022年10月31日-酒类(3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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