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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5175   作者:  日期:2022/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指标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克百威、氧乐果、吡虫啉、噻虫嗪、铅(以Pb计)、镉(以Cd计)、氯唑磷、噻虫胺、灭蝇胺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陇把农贸市场(赵自超)销售的1批生姜,铅(以Pb计)超标。

2、陇把农贸市场(赵自超)销售的1批芹菜,灭蝇胺超标。

3、章丰农贸市场(杨菲菲)销售的1批辣椒(大红椒),镉(以Cd计)超标。

4、台丽农贸市场(杨会兰)销售的1批辣椒,镉(以Cd计)超标。

5、台丽农贸市场(朱有章)销售的1批生姜,铅(以Pb计)超标

6、瑞丽市黄秋情鱼店销售的1批淡水鱼(鲤鱼),地西泮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10月14日-食用农产品



 

 [附件: 附件:第19期食品抽检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2022年10月14日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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