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召开等期间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自2022年9月29日起,德宏州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强监管、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行动将从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疫情防控等方面强化监管,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一、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方面
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开展燃气气瓶安全排查、公用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石油、能源、城镇燃气、化工、煤化工、冶金、涉氨制冷、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气体充装等行业企业使用的盛装有毒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以及各类锅炉及其压力管道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旅游景区景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应检尽检情况开展100%全覆盖安全检查;针对恶劣天气、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燃气管道、电站锅炉、公路(铁路)施工工地大型起重机械,工业园区、大型物流场所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燃气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家用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生产许可发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三无”、未经认证或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虚标生产厂家或地址、冒用CCC认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行为;严格落实电动汽车、货车重点车型CCC认证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企业认证一致性检测等自查和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后处理工作。
做好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自建房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复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根据住建部门对自建房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复查。
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扎实开展“迎大会、保安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聚焦冬季进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排查整治农(集)贸市场交易、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等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中毒防控宣传;聚焦散装白酒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聚焦国庆、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严防校园涉食品安全事故(件)发生。全力以赴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四级包保主体台账,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大力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两品一械”监管方面
紧盯疫苗、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试剂、口罩、防护服等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紧盯重点品种,突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网络销售等风险集中领域,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再深入、再发力;重点围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彩色隐形眼镜、特殊药品、化妆品备案专项整治等内容从严整治。
四、疫情防控方面
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及时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做好“一退两抗”药品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集贸)市场和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强化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强化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监管,从严从快查处涉疫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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