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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6118   作者:  日期:2022/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两节”“两会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第阶段抽检产品

1.速冻食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 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Pb)、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1批次。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值(KOH)/酸价、过氧化值(Pb)黄曲霉毒素B?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0批次。

3.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Pb)、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共通告抽检样品4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梁河县阳光家园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沙糖桔,苯醚甲环唑超标。

2.陇川县章凤恒丰百大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沙糖桔,苯醚甲环唑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第3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不合格)-2022年02月28日-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

202222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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