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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省抽56批)

浏览量:8521   作者:  日期:2021/7/3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乳制品,抽检依据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5批次。

2.饮料,抽检依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日落黄、二氧化碳气容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0批次。

3.酒类,抽检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通告合格样品31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56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0715-乳制品、饮料、酒类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

202171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第26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07月15日-乳制品、饮料、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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