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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9153   作者:  日期:2021/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饼干,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2.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抽检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草甘膦、灭多威、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4. 蛋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5.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6. 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苏丹红Ⅰ-Ⅳ、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3批次。

7. 豆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43批次。

 [附件: 第15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06月23日-饼干、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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