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
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根据《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的通知》(德质监发〔2017〕20号)文件的安排部署,2017年4月至6月,德宏州质监局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生产环节中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目前样品抽样、检验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由州质监局组织,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负责样品的抽样、检验和产品检(监)测结果分析汇总上报。在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除风险监测产品外)交由州质监局法规稽查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相应的后处理工作。
二、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检验范围及检验项目、判定
此次抽查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按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HCCGF37562-2017《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工业产品质量风险预警抽查实施规范《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执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个检验项目:保护层厚度、外压荷载;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6个指标18个监测项目: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壁厚、卫生指标(包括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锰、铜、砷、汞、镉、铅、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平均外径、静液压强度(20℃)。
三、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情况
(一)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对芒市、瑞丽市、陇川县3个县市5家获证生产企业5个批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开展监督抽查,检验5个批次,合格5个批次,合格率为100%。其中芒市1家,样品为柔性接头B型承插口管;瑞丽2家,样品为刚性接头平口管;陇川2家,样品为柔性接头B型承插口管、刚性接头平口管。
(二)风险监测预警监测情况
本次风险预警监测共对芒市、盈江县、梁河县3个县市5家企业10个批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监测检验10个批次,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合格率为80%。其中:芒市抽2家企业4个批次样品,合格4个批次样;盈江抽2家企业4个批次样品,合格3个批次样,不合格1个批次样(静液压强度不合格);梁河抽1家企业2个批次样品,合格1个批次样,不合格1个批次样(平均外径、壁厚、静液压强度和断裂伸长率4个指标不合格)。
四、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评价与下一步建议措施
从本次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结果分析情况看,德宏州获证企业生产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质量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而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风险预警监测中有2个样品涉及到平均外径、壁厚、断裂伸长率和静液压强度不合格,说明这类产品的质量不稳定,有隐患,应加大服务和监管,使其符合标准要求,建议如下:
(一)加强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由于受一定条件的局限性,本次分析监测检验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虽并不完全代表全州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的产品质量,但体现了产品质量的普遍性,为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保障民居生活使用安全,同时也为今后一定时期提高德宏州内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的质量,建议今后加大该类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
(二)增强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提高产品质量,让客户使用放心合格的产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进验货制度,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三)监督生产企业严把出厂检验质量关。监督生产企业加强出厂检验,认真严格的做好出厂检验工作,把好出厂检验关。
(四)建立完善检验制度。建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生产企业与有检验资质的部门签订委托检验制度。具备检验条件的生产企业在做好出厂检验的同时,还要加强与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和其他同行之间进行比对检验,以衡量自身检验水平是否符合要求,为产品质量提供更可靠的检测数据。
附件:1.2017年德宏州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情况汇总表
2.2017年德宏州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3. 2017年德宏州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情况汇总表
4. 2017年德宏州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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